玉州区法院: 司法拘留“老赖”36人其中30人主动还款

玉林晚报 2018-02-26 11:00 大字

春节前夕,玉州区法院趁着老赖们纷纷“回年”的时机,集中开展“猎赖”行动,让老赖们年关难过,无法再“赖”。

听说丈夫要被拘留妻子送来拖欠商行货款4万

“法官,你别拘留我,我这就打电话叫家人送钱来。”2月12日,本想“一赖到底”的王某,一听说法官要将他收押拘留15日,马上慌张了,赶紧打电话给妻子让她马上把钱送来。

王某是玉林市某食品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直以来,该公司从玉州区某食用油商行购进食用油。2014年1月16日至10月24日,该公司多次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商行货款共计42350元。经商行多次追讨,该公司仅支付5000元,余款迟迟未付。商行一气之下将该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启动查询系统,发现该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向法定代表人王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要求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王某不但不予理会,还与法官玩起了“捉迷藏”,电话不接听,人也不露面。无奈下,承办法官只能终结本次执行,待到发现王某及其财产时再恢复执行。

在此次“猎赖”行动中,王某被依法列入名单。2月12日清晨,执行法官带领法警驱车直奔王某家,将梦乡中的王某叫起并带回法院。起初,王某还不以为然,一直声称“经营困难,没钱过年”,直到即将被法警收押送往拘留所的那一刻,才慌张地打电话给妻子,“你快拿钱,我要被拘留了。”没过多久,王某妻子带着4万元现金前来,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王某才免于拘留。

3人拒不履行义务亲属代为履行

同是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止执行程序的张某盛诉罗某成、罗某荣、罗某辉经济损害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罗某成、罗某荣、罗某辉也被列入此次拘留名单中。

2014年4月,罗某成、罗某荣、罗某辉擅自砍伐张某盛种植的黄花梨、沉香等林木189株,造成张某盛经济损失5188元。后经法院依法判决,罗某成等3人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今年2月11日,一听说罗某成等3人即将被司法拘留,3人的家属纷纷赶到法院,向执行法官求情,并表示将代为履行相关义务。在家人代为履行时,罗某辉一度情绪失控,拽着钱不放,在法官严厉警告及家人劝导下,才肯承认错误。

据了解,自今年1月份以来,玉州区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通过开启“5+2”“白+黑”“晨行动”等工作机制,全城搜索“老赖”;以及强制拘留、罚款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截至目前,共司法拘留“老赖”36人,其中主动履行还款义务30人。(记者陈梅通讯员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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