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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玉林交警启用三个涉案车辆停车场 查扣车辆停车不再收取保管费

玉林日报 2017-07-01 12:29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维栋 通讯员 吴祖贵)根据有关规定和玉林市实际情况,从7月1日起,玉林市交警支队在玉林城区启用三个涉案车辆停车场,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一、二、三、四大队以及高管一、二大队查扣的涉案车辆(包括交通违法车辆及交通事故车辆)一律在三个停车场停放,涉案车辆停放在三个停车场内将不收取停车保管费用。

据悉,三个涉案车辆停车场分别为玉石公路金龙路口旁(新发运输集团内)的玉林市兆丰汽车交通拯救服务部、玉博公路广恩村路口附近的玉林市玉州区宏大汽车交通拯救部、民主南路平邻村飞鼠岭的玉林市桂讯车辆救援服务有限公司。三个涉案车辆停车场不收取停车保管费用,即涉案车辆被拖车暂扣的,保管费由市财政承担,车主不需缴纳车辆保管费,以减轻发生交通事故后群众的负担。如果遇到收费现象或者存在疑问,当事人可咨询并拨打监督电话0775-25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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