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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也难不管更难:尴尬的小区物业服务

玉林日报 2017-03-17 15:12 大字
近年来,市民购置小汽车的比例高速增长,而小区却不大可能有地方扩建停车场地,因此小区停车问题常常成为邻里矛盾的根源。图为欧景嘉园小区为了照顾本小区业主的利益,挂出了“外来车辆禁止进入”的告示牌。

无论在何处,管理与被管理、服务与受服务总是充满矛盾,而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与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总是层出不穷,有的令人啼笑皆非。

一场官司耗时三年半才搞掂

玉林城区江南路悉尼城小区某业主住在一楼(楼下是商铺),因建筑设计的需要,使他拥有一处没有产权,却可以出入的平台,因此他便打定主意要在这个平台建一间自己的小屋。

当然,他知道搭建小屋是违规的,因此他采用了长时间、分步建设的策略。2011年,他先是竖两根杆子作为晾晒衣物的支柱,过段时间又竖起数根柱子。再过一段时间,确认没有人强硬干涉后,他就利用公众假期的时间,又盖上了顶棚。再后来就围上了墙围,变成了小屋,这样用了数个月时间终于被他建成了20多平方米的私属小屋。

其实,在他竖起几根柱子的时候,小区物业服务人员已经找他沟通了,但这个业主一边承认自己不对,一边又不断搞小动作,致使问题长时间无法解决。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除了自己上门督促这个业主改正外,还先后上报到城管、社区办、街道办、住建委等单位,请求这些单位帮助处理。但由于业主经常不在此居住,常常找不到人,致使始终无法解决此问题。

到了2012年,由于该业主违建小屋上的雨棚伸出平台范围,使雨水直滴该单元的出入通道,引起公愤,居民要求小区物业服务公司马上拆除小屋。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无奈之下,只能上诉至法院,最后该业主在法庭上“诚恳”承认错误,达成和解。

奇葩的是,双方达成庭外和解,该业主也拆除了违章建筑,但没几个月,该业主又重建小屋。这回物业服务公司不再犹豫,再次把他告上法院,最后强行拆除了该违建小屋。

从2011年到2014年,该事件的处理耗时3年半,多个行政管理部门介入处理,两次上诉到法院才得以完全解决,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人员为此枉费多少人力、物力?可见小区物业管理之困难。

遭遇尴尬:里外难做人的管家

近年来,私人小汽车越来越多,据说高峰时玉林市月小汽车入户量就有十多万辆,因此停车又成为小区的大问题。

玉林许多住宅小区,由于当初规划不足,造成目前停车位缺失,大量的私家车辆无处停放。因为停车位问题,一些小区各方矛盾越发突出——业主与开发商、业主与物业公司、业主与业主的争执不断,有的甚至以破坏车辆、悬挂大标语、聚众抗议等比较激烈的诉求方式,希望解决停车问题。

而邻里之间,也常由于停车问题增加矛盾。一些业主不知出于什么心理,常常把不满情绪发泄到无辜者身上,例如停车堵住别人的车库、堵住道路出入口,一些更没底线的人还会用小车堵住小区的大门,让全体业主都无法正常出入。

这些事情常常搞得小区物业服务人员焦头烂额,如果处理方式不对,稍有言语不合,便有可能引起打架斗殴。

而物业服务公司最头痛的问题,则是建筑质量差引发的矛盾。

玉林城区江南某小区某期住宅楼,90%的顶层住宅竟然都出现渗水问题。而另一小区因为水管质量差,竟然在一年内十多次出现供水管爆裂,甚至还造成一周时间都无法恢复供水的状况,使业主苦不堪言。城东某小区一幢高层住宅外墙渗水十分严重,连开发商新上任的总经理都摇头说,见过质量差的,还没有见过质量这么差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住宅都出现质量问题,也不是所有的开发商都不负责任。问题是,建筑质量问题却是业主最焦虑的问题,可以说是他们的核心利益问题,如果不能很好解决,引发的矛盾最为激烈。

物业服务公司这时是最不好受的,因为开发商与业主都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予它身上。业主希望作为“管家”的物业服务公司完全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不但要与开发商谈判及时维修,还要与开发商达成长期的质量保证,甚至有的还要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而开发商一方则希望物业服务公司能够尽快摆平事件、降低负面影响、减少维修成本,甚至最好让业主掏钱。

两方冲突的焦点汇集在物业服务公司身上,让物业服务公司最是无奈,不但如老鼠进入风箱两头受气,还两边不讨好,里外难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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