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化解索赔僵局
本报玉林讯 “真的很感谢法官!”近日,申请执行人王某某从玉林市玉州区法院领取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后,对办案法官连声道谢。
年月,王某某搭乘胡某的两轮摩托车路经玉州区二环路云良村路口时,与曾某驾驶的重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某、胡某二人受伤。胡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事故经交警认定,曾某、胡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王某某不承担事故责任。
王某某经治疗痊愈后,因无法协商解决赔偿事宜,遂将胡某的继承人诉到玉州区法院,要求梁某等5人在继承胡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该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梁某等5人在继承胡某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赔偿王某某4.6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主办法官经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胡某遗产,也暗访了解到作为农民的胡某生前确实没有什么资产和积蓄。其家属均表示不会承担任何赔偿。
一方无财产,一方誓不罢休,案子陷入僵局。为了缓解两家关系,圆满执结该案,年月,主办法官向王某某提出司法救助的建议。经审批,王某某最终拿到2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同意放弃不足部分的追偿。
(钟 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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