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拒赔偿法院强制划款
虽然15年过去了,但该赔的14500元要赔,还得为这15年来迟延履行承担责任,多支付了相应的迟延履行金4000元。事情这样了结,被执行人李某这下才深感后悔。
事情要从15年前说起,2001年8月,李某从外地打工回来玉林探亲,不小心与梁某发生交通事故纠纷。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无果,梁某把李某诉至玉州区法院。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赔偿梁某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合计14500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赔偿。为此,梁某于当年10月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面对这一切,李某选择了去外地打工来逃避。法院找不到人,且当时启动侦查系统也无法查找到李某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陷入了僵局。
事情拖久了,梁某也一度认为追回无望了,但玉州区法院一直没有放弃该案执行,积极想办法查找李某及其财产。
最近,该院执行庭又一次启动征查系统,获知李某在银行有存款18500元。法官于是迅速行动,依法申请银行对李某的这一存款进行冻结、强制划拨。
近日,梁某从玉州区法院领到了交通事故赔偿款14500元及相应的迟延履行金4000元,并放弃不足部分迟延履行金。案件总算得以执结。
(记者 陈梅 通讯员 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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