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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六证合一”10月施行

玉林晚报 2016-09-23 00:00 大字

玉林市新企业登记将在一个窗口完成六种主要证件的登记,更加便捷。昨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按自治区部署,玉林市将在今年10月开始实施“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建立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的市场准入新模式。

在“三证合一”基础上实施,过渡期至2017年底

“本次‘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涉及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不涉及个体工商户。”市工商局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

据了解,实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是在“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进行,即整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证和公安部门的企业印章准刻证,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企业印章准刻证不再另行发放。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为实施过渡期。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过渡期内原“三证合一”相关证件有效

原来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是否还有效?工商部门指出,已按照“三证合一”登记模式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要重新申请办理“六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将相关登记信息发送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计机构等单位。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营业执照的换发及统一代码的赋码方式、对企业原证照的收缴和管理方式继续按照“三证合一”的要求进行。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后原有证照即时失效。

实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后,企业注销时,需先进行清税申报,并持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证明》到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过渡期内未实行“六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申请注销,也需先进行清税申报。

■相关链接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证合一”,就是将企业依次申请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为一证,提高市场准入效率;“一照一码”则是在此基础上更进一步,通过“一口受理、并联审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实现由一个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记者温驷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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