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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榆林阳光信访正确梳理“涉法涉诉”问题是关键

阳光报 2016-08-08 21:35 大字

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窗口、体察群众疾苦的重要途径。随着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以案件形式进入司法领域,出现了诉讼与信访交织、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的状况,导致群众“信访不信法”甚至“弃法转访”、“以访压法”等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司法权威。近日,榆林市信访局就这一领域相关情况向群众作出了解释说明,让我们了解到,推进榆林阳光信访,认清“涉法涉诉”问题才是关键。   李林涛  记者  高慧鹏  白璐璐

据悉,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推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需要,不仅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倒逼政法机关提高执法司法质量和水平,保证当事人合法诉求及时得到解决,而且有利于从制度机制上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更好地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什么是涉法涉诉信访?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又有哪些类别?群众该如何进行涉法涉诉信访呢?带着这些疑问,《阳光报》记者在榆林市信访局得到了详细而权威的解释。

涉法涉诉信访就是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司法程序或相应法定救济途径解决,属于政法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

而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主要分为以下几大板块:由法院受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包括对政法机关办理的国家赔偿案件不服;对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不服;对公安机关就火灾、交通事故等已作出责任认定,或是对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赔偿纠纷调解不成,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调解书不服等,向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起诉、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执行、申请复议,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其他应当导入审判机关诉讼程序办理的事项。

此外,还包括由检察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包括请求检察机关进行法律监督,依法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以及由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受理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

关于群众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榆林信访建议信访群众直接到政法机关反映诉求,其次要向有管辖权的政法单位反映问题,而不是多头访、越级访;最后,要正确理解法律,不缠访闹访。对群众到相应政法单位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案机关要先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才能进入复议、复核、再审程序处理。

在此,榆林市信访局提醒广大群众,榆林信访已经开通了网上信访通道(http://www.ylxf.gov.cn)。网上信访方便、快捷、高效,目前已成为群众上访的主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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