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假扮警察“谈恋爱” 骗走“女友”20万元玉林一已婚男子因涉嫌诈骗罪被刑拘

南国今报 2016-01-31 22:36 大字

今报南宁讯(记者苑长军 通讯员罗颖新)南宁市王艳(化名)失恋时得到一“警察”林某的耐心开导,心里感到很温暖。两人很快由恋人关系发展为“准夫妻”关系。但王艳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未婚夫竟是一个骗子,骗去了自己的20多万元积蓄。1月29日,犯罪嫌疑人林某被南宁市公安局河堤派出所刑拘。

41岁的王艳在南宁某保险公司工作。2012年8月的一天,她在南宁市一家诊所认识了林某,为拓展客源她留下了林某的联系方式。之后,两人偶尔互发短信问候,一来二去成了朋友。一年后,两人互加QQ好友,时常聊天,互诉心事。那段时间,王艳刚失恋,心情十分低落,得到林某的耐心开导,她感到十分温暖。2014年8月份,林某提出交往,两人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在交往过程中,林某向王艳透露,他是柳州铁路公安处的民警,并常穿警服与她视频聊天。久而久之,王艳信以为真。王艳说,随着“感情”的升温,林某正式向她求婚,她欣喜答应。正当她以为找到真爱时,却没料到未婚夫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陆续以购买婚房、还信用卡、买礼品等各种各样的理由,向她索取了20多万元。

2016年1月13日,王艳急需用钱,向林某要3万元,却发现对方以各种理由敷衍,甚至玩起“躲猫猫”游戏,她这才起了疑心。1月26日,她向南宁铁路公安局核实,才发现柳州铁路公安处根本没有林某此人。此时,她才恍然大悟,自己竟然被林某骗财骗色,于是赶到河堤派出所报案。

民警传唤林某到河堤派出所进行询问,林某才如实交代了他假扮警察骗取王艳钱财的犯罪事实。据查,林某今年35岁,玉林人,已婚且有两个孩子。林某交代称,认识王艳后,他为博取对方的信任,常常以情感方面话题为切入口,慢慢撬开对方的心房,并假装以温情安抚。为了进一步得到信任,他网购了假警服、假肩章、假胸牌以及假警号,遮掩谎言。随后,他千方百计地骗取王艳的钱财。

目前,犯罪嫌疑人林某因涉嫌诈骗罪被警方刑拘。

新闻推荐

物业员工丈夫患重病 工友捐款急相助身边爱心让“新柳州人”夫妇重拾信心

今报记者刘山家家户户喜迎新年,范媛娜夫妇却因为一张病情诊断书,无心感受身边喜庆气氛。不久前,范的丈夫卢伟被确诊患上肺癌重症。看着两个分别在...

玉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玉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