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徽闪亮——记市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丁速
本报记者 张日芳
市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丁速奉献国税事业已30年。他善于思考,勇于开拓,锐意创新,在税收工作岗位上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风采。他先后被授予广西国税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人物典型、广西国税系统纪检监察先进工作者、贵港市十佳学习型党员、感动贵港国税先进人物等称号,获市国税局记三等功两次。去年,他被评为贵港市优秀共产党员。
在一项项奖励的背后,是难以想象的工作量。有关记录显示,从2006年至2012年,丁速加班410多天,没要一分加班费,处理工作不计其数,所写工作文稿达76万字,以每年上班时间为245天计,这7年,他比正常上班族多干了一年半以上,很多时候头天晚上为工作忙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依然提前上班。
1987年,广西区要求按营业额对临时经营业主扩大征收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具体征收办法由广西区税务局授权各市县税务局确定。丁速根据领导的安排,通过对行业调查、测算临时经营的利润水平,并根据所得税、能交基金计征办法,作出如下设计:按营业额为计征依据,征收率为0.35%,起征点是每次(日)营业额为300元。经试行,此计征办法得到业内普遍肯定,贵港市也因此成为玉林地区最早出台对临时经营开征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的县市。
1999年4月至2005年8月,丁速担任贵港市国税局直属分局计征股股长,同时主动兼任纳税申报岗、综合业务岗等多个岗位的工作。他率先垂范,抓好队伍管理,优化纳税服务,着力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效率,提升国税窗口形象。有一次,正值甘蔗榨季,广西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推着3大纸箱票据来到纳税厅待核,5名税务工作人员足足核了两天。此事给丁速带来新的思考,他提议将纳税申报的征前稽核改为征后稽核的重大改革,得到领导采纳。该项工作的改革,不仅为票据较多的纳税人免除运票之苦,还解决了纳税人反映强烈的排长队的问题。2005年3
月,该计征股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2009年10月,丁速任市国税局监察室副主任后,重点负责部门内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他在集中力量抓好排查岗位风险、风险等级评估、提出风险防范等环节工作的同时,向领导建议建立内控制度,并亲自起草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重点风险事项防控规定(试行),率先在全区国税系统出台了内控机制核心制度,增强了岗位风险防范的主动性和有效性。
丁速热爱学习,学以致用,每年自学业务和相关学科专著9部以上,先后有20多篇业务论文和工作研究类文章发表在国家、省级报刊,其中在各级媒体发表税务宣传文章280多篇,加上他在各级刊物发表的文艺作品,足有600篇之多,为全市国税系统发表文章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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