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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争论”推动文明的形成

北部湾晨报 2013-06-24 13:14 大字

6月21日是农历夏至,广西玉林迎来“荔枝狗肉节”。玉林人素有吃狗肉习俗,这一民间习俗引来各方争议,多名动物保护主义者呼吁当地民众不吃狗肉、取消狗肉节,并称之为“舌尖上的罪过”。当地官员则称政府若要完全禁止或取缔还没有什么依据。

近年来关于吃不吃狗肉的争论越来越多,甚至在一些地方从理念冲突升级为行动冲突。无疑,这种争论体现了社会的文明。吃狗肉在民间一直存在,但在过去,人们并不觉得那有什么不文明之处,没有将其与残忍和残暴联系起来,缺乏悲悯意识。人还吃不饱,哪里会将同情和悲悯扩展到动物?在温饱没有解决的社会中把肚子填饱就是最高的正义,哪里有怜悯动物的正义?随着社会的进步,文明发展到一定程度,就将正义和福利扩展到对与人类关系密切的动物的关怀上。不仅“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还克制着人类中心主义的自私自负,将关怀投向动物。

中国近年来出现了很多保护动物的志愿组织,这种完全源于民间的道义自觉就是文明最直观的体现。

不过需要强调的一点是,狗肉争论体现了文明,但一定要以文明的方式去推动这种文明,而不能带着那种“非我族类必是野蛮”的道德霸权去压制不同观念者,并不顾民间的观念而强行去推动“自以为是的文明”。显然,在吃不吃狗肉这个问题上社会远未形成共识,法律并无禁止,而纯粹是旧观念和新文明在道德上的冲突,争论可以激烈,但在行动上应该是温和的。

在这个崇尚自由和多元的开放社会,应该容忍不同观念:各美其美,美美与共,才会天下大同。不吃狗肉在当下只是部分人所认同的文明,还有很多人不以为然,应该容忍从观念到行动有一个渐进的文明形成过程。文明不可能一蹴而就,应该有耐心等等那些观念上还没有进化到能接受“不吃狗肉”者。这个问题上并非二元对立不可调和的善恶之争,而是不同观念之争。也就是并非吃狗肉的就是坏人,不吃的就是好人,而只是观念不同。如果看到这一点,双方就不至于剑拔弩张充满对抗了。

民间和当地官方应该反省吃狗肉的习俗,而不是理直气壮地以“一直以来我们都吃狗肉”、“这是当地民俗”、“历史典籍上也有记载”来论证其不可质疑的正当性。历史上存在,传统民俗,并不意味着就是正当的,在新时代就应该以这个时代的道德风貌和伦理观念去思考问题。应该保持一种可能被说服的谦逊,而不是对外在的质疑充满抵制和排斥,并将反对观点斥之为“伪善”。

当然,反对吃狗肉的动物保护主义者,也请以文明的方式去反对。以前遇到过一些极端的动物保护主义者,选择了一些极端的方式去反对杀狗和吃狗肉,比如在高速公路上把装有狗的车拦下、并逼着车主把狗放掉——这是非常粗暴的,甚至是对私有财产的侵犯,不能以一种不文明去反对另一种不文明。讨论应该理性化,而不应该充满杀气,充满过分的情绪化,将这个问题泛道德化,毕竟吃狗肉不违法,只是在一些人看来不文明。

推动一种文明的形成,需要耐心和宽容,以文明去说服,以文明去推动,才会真正形成一种文明。 (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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