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男子绑架拍裸照获刑七年
港南讯 刚满十七岁的张某从贵州来到贵港打工,为了帮表哥出气,纠集十多人绑架他人并拍下裸照。近日,港南区人民法院对张某等人绑架案进行宣判,以绑架罪分别判处五被告人有期徒刑七年。
2011年2月26日中午,张某和表哥“小春城”(另案处理)密谋打架后,纠集何某某、熊某某、成某等十余人,乘坐由何某某出资租赁的面包车到贵港市区江南大道“英林发廊”教训罗某某。由于罗某某不在,便将罗某某的女朋友张某某和张某某的妹妹挟持上车,拉到玉林市佛子山风景区拍裸照及做人质,并向张某某的男朋友罗某某索要赎金。次日下午,罗某某将1.5万元赎金汇到何某某的银行账户后,张某某两姐妹才被释放。
(陆军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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