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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喜报现个人信息引争议

榆林日报 2010-07-10 13:19 大字

本报记者强继霞实习生李艳妮报道 近日,记者在榆林街头、广场等公众场所发现,一些印有考生分数、净增分数、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宣传单随处可见。这些信息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主办方在提高可信度的同时,公开个人信息会有什么后果?带着疑问,记者进行了采访。

学生反映:

信息确实登记过

但用来宣传并不知情

今年高考考了557分的小张说:“学校没有通知我此事,我并不知道。”经核实,她表示这些信息都是真实的个人信息。小张表示,很介意学校公布自己的个人信息,因为学校并没有征得她的同意,之前自己对此事毫不知情,但现在也没有什么办法。

清涧一考生告诉记者,学校没有通知自己,公布其他信息无所谓,但是身份证信息是不愿意被公布出去的。

考生小王的母亲、小朱的姐姐等人则侥幸地认为,学校公布这些信息应该没什么,不太介意学校这样做。

事隔2天后,当记者再次和考生核实时,一些考生意外改变了口吻。考生惠建星表示,自己知道学校公布身份证信息这件事并证实信息是真实的,因为他参与了宣传单的散发。他认为学校公布学生的身份证信息自有学校的理由,做学生的没必要想太多。

校方表示:

信息纯属自愿登记

公布时经过双方同意

针对这一情况,记者从散发宣传单的榆林黄冈高考补习学校招生处负责人薛女士了解到,宣传单确实是该学校印制的。薛女士称,这些分数、准考证号、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确实都是真实的,在准备公布这些信息时是5月底6月初,当时和考生打过招呼,是学生自愿登记信息的。

当提及学生同意登记信息,但是否同意以散发传单的形式公布个人信息,以及是否会带来安全隐患时,该负责人没有明确表态。

律师分析:

公布个人信息要经本人同意

考生应树立保护意识

榆林富能律师事务所张律师告诉记者,这种宣传喜报带有广告性质,在散发考生个人信息前必须首先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如果考生本人同意,则出现一些干扰正常生活或者被诈骗等安全隐患的后果自己承担,如果没有经过本人同意,显然是不合适的。

张律师建议,目前对个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立法尚不明确、保护措施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的情况下,群众不但应该提高对个人信息和隐私权的关注度,还要有相当的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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