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摩托车酒驾 竟被查出5项违法行为
本报玉林讯 日前,陆川籍驾驶人蔡某酒后驾驶摩托车途经玉林市民主南路江南公园路段时,其因实施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等5项交通违法行为被执勤交警查获,交警部门依法对蔡某处以1550元罚款、暂扣车辆的处罚。
当日23时至次日凌晨3时,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民主南路江南公园路段开展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3时57分许,一辆弯梁摩托车沿民主南路由北向南(即从排埠桥往大润发方向)快速驶来。执勤交警发现该摩托车未悬挂号牌、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穿着拖鞋,便将其拦停进行检查,结果还发现其有酒驾的嫌疑。经过对摩托车驾驶人蔡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检测结果为5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对蔡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查时,交警发现其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无证驾驶。
据了解,蔡某为了方便去工地干活,在一个月前购买了这辆二手摩托车,被查前在朋友家应酬喝了一杯白酒,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被交警查获。交警对蔡某酒驾、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机动车等危险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告诫其应对自己的生命负责,蔡某表示自己认识到了错误,今后一定引以为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部门对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穿拖鞋驾驶摩托车共5项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50元、暂扣车辆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摩托车同属于酒驾,切勿拿生命当儿戏!骑摩托车要考取相应的摩托车驾驶证,不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牢记心头,平安出行才是真。
(林增崇 黄贻敏 范依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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