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带娃! 一父亲收到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系陆川法院发出的首份
监护人刘某收到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宋珊珊)近日,陆川县法院针对两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刘某发出该院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及《家庭教育家长指南》,这是该院自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发出的首份《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
针对承办的两起涉未成年人案件,陆川县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承办法官陈李东通过庭审及社会调查,了解到刘某的两名未成年儿子大刘和小刘,均因涉嫌抢劫罪被陆川县检察院移送起诉至陆川县法院。作为监护人的刘某忙于生计,疏于对两个儿子的正确教育,缺乏有效沟通,导致他们辍学后结交社会不良少年,最终走上歧路。
陆川县法院认为,监护人刘某存在《家庭教育促进法》中规定的“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情况,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向监护人刘某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约束,及时进行有效的监护干预,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
随后,承办法官向监护人刘某发放了《陆川法院家庭教育家长指南》等资料,并耐心细致地对监护人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和亲职教育知识。最终,刘某表示会尽父亲之责,竭尽全力教育好两个孩子,让他们重回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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