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 两迷途少年重返校园

玉林晚报 2022-02-24 07:46 大字

检察官到少年家中回访

本报讯 (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吕诺) 近日,陆川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的检察官们分别对两名即将考察到期的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和帮教,进一步了解他们近期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2021年底,蓝某某、陈某某因涉嫌抢劫罪被移送陆川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了解到,嫌疑人蓝某某、陈某某因厌学长期不去学校,两人于2021年2月14日经过密谋分工,在陆川县一江边实施了抢劫。

检察官综合考虑后认为:犯罪嫌疑人蓝某某与陈某某犯罪时均未满18岁,是在校学生,犯罪后具有自首、退还非法所得、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且积极地与被害人沟通赔偿,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以对二人进行教育、挽救。在征求了蓝某某和陈某某的父母、律师、公安机关及被害人的意见后,陆川县检察院和两人的父母、学校共同组成了监督考察考组,签订了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协议。

经过一年时间的帮教,蓝某某和陈某某已重返校园,并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表现良好,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肯定。

回访过程中,蓝某某与陈某某对检察官们的教导与关心表达了感谢,并表示会好好珍惜改过自新的机会,今后一定遵纪守法,好好做人。

新闻推荐

附条件不起诉 让涉罪少年“迷途知返”

检察官给法定代理人发“督促监护令”。本报讯(记者黄锦群通讯员吕诺)“帮教只是一种手段,未来的路还很长,要靠自己走,敬畏法律...

陆川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陆川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