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农商行签订 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框架协议
本报陆川讯 12月23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与陆川农商行签署《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框架协议》。此次签约,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财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具体实践,确保发放给被救助对象的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不被他人截留、侵占、挪用或者私分,实现国家司法救助资金有效监管。
下一步,陆川农商行根据框架协议合作内容,将充分发挥银行资金监管和点多面广的优势,认真履行社会职责,为群众提供精准便利的服务,协助检察机关制定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存取方案规划,为被救助对象量身定制最优存款方案,使救助资金安全、增值,达到监管目的,实现救助效果最大化。
(黄万炬 何思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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