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两次酒驾被查 还要求交警“人性化执法”

玉林日报 2021-03-04 07:36 大字

他将面临“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喝酒不开车 开车不喝酒!”一次酒驾被查就应该改过自新。然而,2月26日元宵节当晚,玉林交警在酒驾查处行动中却遇到了这么一个人,他第一次酒驾的“痛”还没缓过劲,居然又来一次!

当晚,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国夜查统一行动。20时03分,执勤民警在对一辆白色轿车进行快速排查时,发现这名陆川籍驾驶人叶某文有饮酒驾驶机动车嫌疑,随即令其下车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叶某文下车后,承认自己喝过酒,但不肯配合检测,要么是含着管子不呼气,要么是断断续续吹一下、停一下,要么是借口要回车上拿东西,还请求民警“人性化处理”,不要将数据录入电脑,被交警严厉拒绝。结果,叶某文用了20多分钟才完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6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叶某文曾于2020年12月18日21时19分,因酒驾在国道324线1444公里处被玉林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查获处罚,其所持的A2D类驾驶证被降级和暂扣6个月,目前尚在暂扣期间。民警表示,叶某文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法将被处以 “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办案民警指出,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警部门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一年、两年,或更长时间,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于“二次酒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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