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听完电话四秒 斑马线上倒下一人 交警认定驾驶人负全责,除赔偿外还涉嫌交通肇事罪

玉林日报 2021-02-05 06:23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2020年12月8日傍晚,陆川县驾驶人曾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玉林南引线财富城路口人行横道时,因打电话而疏于观察路况,结果与行人蒲某发生碰撞,造成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曾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日前,曾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开车打电话酿事故,致一人死亡

2020年12月8日18时30分许,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事故处理值班室接到报警电话称,玉林市绕城高速公路玉林南引线财富城路口人行横道发生一起大货车与行人碰撞的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率队赶到现场开展事故处理工作。在现场,一辆车牌号为桂KU131*的重型自卸货车停在路中间,车头右侧保险杠处有明显的碰撞痕迹,伤者已被送往医院。但遗憾的是,虽经医院长达两个多小时的抢救,伤者蒲某(70岁,四川省合江县人)还是因抢救无效离世。

货车司机曾某(陆川县珊罗镇人,持有B2E类驾机动车驾驶证)承认,事发前他驾车临近财富城路口时手机响起,他用右手拿手机与人通话,通话刚结束便看见一名行人从车前的人行横道过路,虽马上刹车,但车头右侧还是与行人发生了碰撞,他停车察看情况、打电话报警和报120,并随救护车送伤者去医院。

货车上的GPS监控也证实了曾某的说法。该监控画面显示:曾某18时28分20秒拿起手机,18时29分12秒把手机放回原位,18时29分16秒车辆与行人发生了碰撞。

分心驾驶危害大,一心真不能二用

此次事故中,曾某在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途经人行横道时遇到行人未停车让行,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

1月6日,交警部门于对该起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认定曾某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1月15日,经玉州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第二调解委员会调解,曾某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除保险理赔外,曾某赔偿蒲某家属7万多元。

日前,曾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曾某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办案民警指出,开车接听电话是分心驾驶常见的一种行为,不仅会分散驾驶人的注意力,同时还会降低对汽车的控制;研究数据表明,在有人员伤亡的严重车祸中,由分心驾驶所导致的占比在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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