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杀害母亲后锒铛入狱,3岁童一夜间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护航孩子成长 检察机关为救助金找了个“管家” 与银行签订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协议,此举为广西
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共20.5万元
本报讯(记者 陈凤秀 通讯员 苏辅豪 范丽娟)2021年1月7日,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三级检察机关在陆川县开展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签订、救助资金联合发放系列活动。本次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管协议签订系广西检察机关首创引入银行协管机制,制定框架协议并成功进行个案签约,实现了司法救助资金监管模式的新突破。
3岁童一夜间成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三级检察机关联合救助共20.5万元
2019年1月25日,不满3岁的小宝(化名)遇到了人生的至暗时刻:母亲被父亲杀害。母亲的死亡,父亲的锒铛入狱,使小宝一夜间成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020年4月15日,小宝在亲属的陪同下来到陆川县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审查,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三级检察机关决定开展联合救助。
2021年1月7日早上,自治区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陈继军、玉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安、陆川县检察院检察长李绩荣及妇联代表一同驱车来到陆川县大桥镇平山村,看望被救助儿童小宝并现场发放国家司法救助资金20.5万元。
随后,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三级检察院代表与陆川县政法委、陆川农村商业银行、大桥镇平山村委代表以及监护人一同在陆川农村商业银行举行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签约仪式。
首创引入银行协管机制,确保救助资金有效落实到孩子成长上
由于本次救助的小宝才3岁多,如何监督好这笔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成了大难题。陆川县检察院主动联系多家银行商议资金监管问题,最终和陆川农村商业银行联合起草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协议》。该协议解决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监督管理困难的问题,最大化约束监护人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有效落实到小宝的成长上。协议还为小宝量身定制了最优存款方案,使救助资金实现收益最大化。
陆川县检察院除了为小宝争取三级检察机关联合司法救助金外,还对小宝采取了多元化、多渠道的救助措施:协调当地民政部门落实小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让其每月可领取950元基本生活补贴直到18岁;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减免小宝幼儿保育费;联系当地村委确定小宝的监护人;联系心理医生为其进行心理测试,开展心理辅导。多元化的救助为小宝未来十五年的健康成长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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