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完首付装修入住,一直没有办理银行按揭 拖欠房款多年 四业主被起诉

玉林晚报 2020-10-21 06:59 大字

两对夫妻买房,向开发商交纳了购房订金、首付款,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并先后装修入住。6年过去了,他们既不办理按揭也不交清房款,为此与开发商产生了合同纠纷。交涉多年未果后,陆川县某房地产开发商只能付诸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将这两对夫妻诉至法庭。

买卖房屋欠房款,开发商与4业主对簿公堂

来自陆川某小区业主吕某和温某系夫妻关系。2013年12月,吕某交纳3万元订购原告开发建设的某小区商品房。2014年3月,吕某交纳首付款5万余元。同年4月,吕某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双方约定开发商以每平方米2812.57元的价格现房出售某商品房给吕某,该房建筑面积共103.57平方米,总金额为291298元。该合同还约定,余款70%计人民币203000元由吕某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后付清。合同签订后,开发商现房交付给吕某,并为该房屋办理了备案登记和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吕某收房后装修居住该房屋。

2020年7月,开发商起诉吕某及其丈夫温某,诉称吕某未提供银行按揭办理手续,未付清房款,造成开发商资金回笼困难,请求法院判令吕某、温某向原告一次性支付剩余房款20300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37025元。

此外,开发商还起诉了另外两名业主,他们也是一对夫妻,案件情况与吕某夫妇的情况相似,涉及金额分别为房款200000元与违约金95400元。

法院并案调解,有商有量化解纠纷

日前,陆川法院将两案合并调解。调解现场双方唇枪舌剑,各有说法。被告业主认为开发商从来没有通知他们办理按揭手续,认为他们并没有违约。而开发商却认为,他们已经催促过好几回,而且全小区就这4名业主有此情况,其他业主都成功办了按揭,认为4名被告是有意而为之。

“一次性支付房款?我们没这个能力。我想分6年支付房款,违约金我们不用支付。还有我方已经交了办证费18700元,应从房款中减扣。”业主提出了意见,开发商表示同意从房款中减扣办证费,但是剩下的房费要求被告在两年内付清,且可以不计算利息。对于开发商的要求,被告又一次进行了推翻……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开发商与4名业主几经沟通协商,达成了调解协议:4名业主于2023年10月20日前分四期分别支付房款184300元和181300元(已减除办证费18700元),开发商自愿放弃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原被告终于达成了和解。

(记者 黄清 通讯员 覃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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