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时间”挂车牌 陆川一男子亏大了 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A2驾照被降级

玉林日报 2019-10-31 06:5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林增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规定,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必须悬挂号牌。10月25日上午,陆川县驾驶人姚某驾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车上路行驶时被交警部门查获,并从车上找到了号牌。对此,姚某辩称自己没时间安装号牌。

当天上午,玉林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在金港路开展交通秩序整治时,一辆未悬挂号牌的丰田牌轿车因逆向行驶被拦停,检查中发现该车放置着一张临时号牌,已于2019年10月15日到期,随后交警在车上找到了一副真号牌和车辆行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人姚某表示自己忙着办事没有时间安装号牌。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其车辆上路行驶,必须悬挂号牌,如果临时牌快要到期而机动车号牌尚未领取,就应该继续申请临时号牌,如果领取了机动车号牌,就必须按照规定安装好号牌后再上路行驶,安装一副号牌花不了多长时间。姚某也认识到了其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并表示愿意接受交警部门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九十五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交警部门对姚某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由于姚某持有的驾驶证为A2证,他还将受到驾驶证降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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