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挖“保护伞” 陆川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 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

玉林日报 2019-04-03 08:48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曾昶 通讯员 吕海坤 刘通)“陆川县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涉恶案件13件54人,逮捕认定涉恶案件12件5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13件65人,起诉认定6件35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保护伞’1件2人。纠正漏捕6人。”3月29日,陆川县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公布了陆川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取得的成果。

据了解,陆川县检察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行院领导“包案”责任制,要求院领导在扫黑除恶工作中亲自办理和指导案件查办,帮助检察官解决办案实际困难,并加强督查调研和工作指导。该院检察长带头办理了玉林市第一起涉黑恶“保护伞”案件 吴冬林、林超涉嫌受贿、徇私枉法、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并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日前已经一审判决。该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涉黑涉恶犯罪,在办案过程中依托先前建立的工作文件或制度,抽调侦查监督、公诉等刑事检察部门业务骨干组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案组,安排专人在案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并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阶段持续跟踪办理,及时了解掌握侦查取证情况,引导公安机关明确侦查取证方向,以能动性引导促进侦查行为规范,实现双方协作配合双赢,确保侦查取证效果,有效解决因案件取证不到位而案件审结周期长的问题,避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规范化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并建立政法部门相互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大力营造扫黑除恶宣传声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新闻发布会上,该院还通报了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攻方向: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案件循线深挖,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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