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引用山泉起纠纷,村民毁坏水管水缸 检察官调解化矛盾

玉林晚报 2017-10-13 12:53 大字

纠纷双方握手言和10月10日上午,陆川县米场镇桥鲁村的村支书官振锋代表村委,向陆川县检察院赠送了一面上书“化解矛盾创造和谐秉公执法关爱民生”的锦旗,感谢该院检察官成功化解桥鲁村4个村民小组的饮用水纠纷。

引用山泉水4个村民小组起纠纷

今年2月18日14时许,米场镇桥鲁村木赖队因不同意本村卢屋小组、近江楼小组、甶子垌小组的村民从本村的大窝岭、长冲岭引用山泉水,村里的陈某某等8人利用水管通、勾刀等工具将以上3个村民小组饮水用的1430.6米的塑料水管及4个储水缸毁坏,后经陆川县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毁坏财物的价值为人民币12476元。

陆川县检察院的检察官经走访犯罪嫌疑人家属和村民后认为,促成桥鲁村木赖小组与卢屋小组、近江楼小组、甶子垌小组之间的和解,将有利于4个村民小组长期和谐共处,化解可能引发祖孙“三代”积怨的历史遗留矛盾,修复已被破坏的邻里关系和社会关系。为此,该院在米场镇政府的牵头下,组织检察官邀请有关部门对双方进行调解。

经检察官调解最终达成和解

6月29日,经桥鲁村木赖小组与卢屋小组、近江楼小组、甶子垌小组之间的协商及各方努力调解,彼此达成了调解协议:木赖小组赔偿经济损失13476元(其中1000元为误工费)给卢屋小组、近江楼小组、甶子垌小组。协议中,木赖小组同意卢屋小组等3个小组村民在争议饮用水源地取水,由米场镇政府统一规划。而卢屋小组、近江楼小组、甶子垌小组依照调解协议同意谅解本村木赖小组陈某某等8人,并出具了谅解书。

9月28日,县检察院认为陈某某等8人犯罪情节轻微,且与被害方达成和解,已赔偿了被害方的各项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依据规定可以免除刑罚,决定对陈某某等8人不起诉。9月28日,县检察院对陈某某等8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作不起诉决定。经回访,该案双方当事人的生活、工作均恢复正常,和睦相处,互相往来,桥鲁村木赖小组与本村卢屋小组、近江楼小组、甶子垌小组之间没有发生新的纠纷。(记者陈凤秀通讯员李桂田)

新闻推荐

陆川 称能以内部价买到房子,骗到70余万元后玩“人间蒸发” 满嘴跑火车的保安队长被抓了

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吕海锋)2015年4月,陆川警方连续接到十名市民报警,称被小区的保安队长邹某可以以内部价购买小区房、车库为由,骗去72.5万元。时隔两年多后,今年10月5日晚,陆川警方将在逃人员邹某抓获...

陆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陆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