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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扶贫,不让贫困户被疾病绊倒 ——二○一六年玉林市脱贫攻坚战回眸(六)

玉林日报 2017-04-10 15:14 大字
“医院不仅治好了我的腿,还给我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我真是享政策的福了。”兴业县高峰镇新李村村民凌玉芳独自一人带着三个孩子,靠低保金过日,生活十分贫困。两年前,她因不慎跌伤到玉林市中西医结合骨科医院治疗,去年去取出内固定时,该院对她减免了部分医疗费用。

这是玉林市切实落实医疗扶贫的一个缩影。2016年,玉林市健康扶贫取得初步成效,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户数减少率为19%,新农合、大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三项制度全部覆盖农村贫困人口,患有大病和长期慢性病的贫困人口均实现分类救治。

让健康扶贫真正动起来。2016年,玉林市出台了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将健康扶贫纳入脱贫攻坚工作领导责任制中,陆川县、博白县、兴业县等3个自治区级贫困县还将健康扶贫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脱贫攻坚卫生帮扶实施方案的实施,让健康扶贫动了起来,市、县、镇三级2000多人的工作组深入到村组,全面核实全市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贫困家庭,核准贫困家庭中患病人员、病种、费用等信息,完善管理数据库。

让贫困户看病越来越方便。农村贫困人口住院治疗可以先诊疗后付费,在县级医院设立“一站式”综合服务窗口,在定点医院实现医保政策、救助制度“一站式”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服务。大病分类救治也同步实行,对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按照“轻重缓急”分类,一次性能治愈的集中力量进行治疗;需维持治疗的慢病安排定点医院长期治疗;需要长期治疗和健康管理的,由定点医院和基层医院进行治疗和健康管理。分级诊疗制度逐步实施,在村卫生所诊病实行贫困人口免费就医或1元钱看病试点,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诊病提高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在玉林市医疗集团就诊适当降低检查费、住院费。

2016年,玉林市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对农村贫困人口实现全覆盖,大病费用实际补偿比例提高到70%左右,对未列入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政府补贴的农村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对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对其紧急救治所产生的费用,由市、县两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进行补助。(下转A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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