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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愚昧的父亲让人说什么好!

玉林晚报 2016-03-31 09:09 大字

女儿未婚先孕,他认为会破坏家中运气,竟性侵女儿以“破除霉运”,如此荒唐愚昧的父亲让人说什么好!3月8日,玉林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原判,即涉案的宋某某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认为女儿未婚先孕坏家中运气,父亲性侵女儿“破霉运”

宋某某,小学文化。他对女儿实施侵害就发生在女儿的房间里。

事情发生在2015年7月,当时宋某某的女儿阿羽(化名)从外地回家帮忙收割稻谷。宋某某发现女儿竟未婚先孕,便认为这种情况会破坏家中的运气,于是多次提出要与阿羽发生性关系以破除霉运,对于父亲这种荒唐的行为,阿羽怎么会答应呢,她一再拒绝。

见女儿不答应,宋某某不死心,2015年7月13日晚上8时左右,阿羽在家中所住的房间内准备睡觉时,宋某某竟强行开门进来,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将阿羽强奸。

遭父亲侵害后,阿羽打电话将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男朋友。

“我的女朋友被她父亲强奸了……”当晚10时许,阿羽男友打电话向当地派出所报了警。民警当日立案侦查。次日,宋某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犯强奸罪,获刑4年

去年10月,案件一审在陆川县法院开庭审理。在庭上,宋某某辩称,2015年7月13日晚8点多至9点多,他进女儿的房间一个多小时,只是和女儿在聊天,叫她不要和现在的男朋友在一起,其并没有与她发生性关系。

对被告人宋某某辩称其没有强奸女儿,不构成强奸罪的辩护意见,陆川县法院审理认为,经查明:被害人阿羽在陈述中提到,由于其未婚先孕,导致父亲宋某某不满从而提出要与其发生性关系,在其不同意的情况下仍强行进入房间采用暴力及威胁的手段与其发生性关系,该事实有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现场辨认笔录及照片、提取笔录、生物遗传关系鉴定书等证据予以证实,且形成证据锁链,足以认定。

陆川县法院认为,被告人宋某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遂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宋某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一审宣判后,宋某某不服,向玉林中院提起上诉,近日,玉林中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宋某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原判。

“家暴”已非“家务事”,构成犯罪受刑罚

在这起悲剧的背后,父亲的法盲愚昧让人无语,在他的眼中,俨然把这一事件当成了“家务事”,行使一家之长的“权力”。然而这已构成了家暴,构成了犯罪。

办案法官称,在家庭生活中,家庭暴力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主要是身体暴力,就是对家庭成员进行暴力殴打,当然还包括有其他形式的家庭暴力,如精神暴力、经济暴力、性暴力。家庭成员中如果一方一旦遭遇家庭暴力,要勇敢说不,并在第一时间保留证据,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学会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从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办案法官提醒,今年3月1日,国家首部针对家庭暴力制定的《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该法的实施不仅正式宣布了家庭暴力不再是个人隐私,也不再是家丑不再外扬,而是属于违法犯罪,暴力行为严重的更可能会领受刑罚。

(记者陈梅通讯员李贞娴 谭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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