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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卖“苹果”?假的!

玉林日报 2014-11-27 00:00 大字

在网络上通过发布出售苹果手机、苹果平板电脑等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受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再取走。11月25日,玉林警方对这个在网络上实施诈骗的团伙5名成员依法执行逮捕。在摧毁该团伙中,警方共缴获笔记本电脑7部及手机、银行卡、密码器、磁条卡等作案工具一大批,破案50多起,涉案金额约30万元。

今年9月,玉林市公安局西就派出所接到举报,有一伙入住在其辖区大世界小区的陆川籍人员从事网络诈骗、吸毒等违法活动。接到线索后,西就派出所经初步核实、确认情报的准确性后,将该情况逐级汇报。

接到汇报后,市公安局领导立即对案件的侦查工作做出部署。随即,警方从市公安局刑侦、网安支队,玉州刑侦大队、网安大队、西就派出所、南江派出所、大塘派出所、茂林派出所抽调民警组成专案组,由刑侦支队、网安支队对案件的侦破进行指导及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立即对案件展开前期侦查及证据收集工作。

在专案组对案件进行前期侦查取证的初始阶段,该犯罪团伙突然撤出大世界小区,并离开玉林窜至外地。但专案组成员并未气馁,继续深入侦查。

10月初,该团伙的成员又返回玉林市城区,并入住西就派出所辖区的豪×商务宾馆308房继续作案。经过一段时间的跟踪排查,随着调查的渐渐深入,专案组最终掌握了该犯罪团伙是以林某(男,19岁,陆川县珊罗镇人)为首,召集何某、余某、谢某铭、谢某成等人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隐蔽性,及自身信息技术共同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且该团伙成员全部为吸食冰毒人员。

10月17日下午,掌握到该犯罪团伙的大部分成员均在豪×商务宾馆308房的情报后,市公安局领导指令专案组利用该犯罪团伙成员聚集的有利时机,立即实施抓捕。

专案组随即进行抓捕行动,当场控制房间内的犯罪嫌疑人林某、何某、余某、谢某铭、谢某成、翁某、陈某7人,现场缴获用于作案的笔记本电脑7部及手机、手机卡、银行卡、密码器、取款单据、磁条卡等作案工具一大批,此外还有用于吸食冰毒的吸毒工具等。

抓捕犯罪嫌疑人后,该局领导第一时间组织专案组全体成员召开案情分析会,对下一步的审讯、取证工作进行讨论、细化,鼓舞士气的同时,要求专案组成员再接再厉,深挖案件。

经查,自2014年3月起,该团伙在网络上通过发布出售苹果手机、苹果平板电脑等虚假信息,骗取受害人信任后,让受害人汇款至指定账户,之后将钱转移分流至支付宝及多个银行账户,再取走;同时,该团伙利用他人的身份证到各大银行办理银行卡,在网上出售获利。此外,林某还伙同他人实施复制银行卡等违法活动。

初步审查,该团伙共作案50多起,涉及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总涉案金额约30万元。

目前,林某、何某、余某、谢某铭、谢某成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翁某、陈某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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