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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玉林日报 2014-02-12 01:31 大字

本报讯(记者刘理桂)2月11日,市纪委召开2013年玉林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通报了14起违反八项规定的典型案例和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

1起公款旅游问题。2013年2月中旬,玉州区原区委委员、区财政局原局长黄小明带领局办公室、下属财政所所长及其家属等10多人利用公款出国旅游,玉林市纪委监察局对黄小明违纪问题直接立案调查,给予黄小明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玉州区大塘镇财政所所长陈春涌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玉州区南江街道财政所所长肖寿倍留党察看、行政撤职处分,给予玉州区城西街道财政所所长张远强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用公款支付的旅游费用全部退赔上缴。

8起公车私用问题。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玉林市地税局桂KA1021和桂K28502,陆川县林业局桂K81428,玉林发电总厂桂K05998,玉林市建设工程管理处桂K06427,玉林市田家炳中学(原第十二中学)桂KYL012,兴业县公安局桂KAK506,博白县工商局桂K92699等8辆公务用车,确认存在公车私用行为,对涉及的10名当事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并在全市通报,追缴当次出车费用。

5起违规购置公务用车问题。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园艺场、市环联交通公司、市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处、市林业产业协会兴业办事处等5家单位违规购置公务用车。5起违规购车涉及的12名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了问责,相关车辆按规定进行了处置。

通报的3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涉及金额近千万元。其中包括:兴业县洛阳镇卫生院利用参合农民健康体检虚报套取财政资金案件、广西玉柴专汽公司违纪窝案和博白县国土资源局局长覃飞胜受贿案。

新闻通报会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利用所查处的典型案件,在全市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作风纪律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促使党员干部从政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同时,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对违法违纪案件,无论大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决不迁就,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预防一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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