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陆川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陆国土告字〔2013〕010号

玉林日报 2013-12-31 03:31 大字

(二)如仍存在拖欠本县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者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竞买。

(三)申请人在提供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时需提供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等相关文件材料。

(四)申请人须提交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方能参加资格审查。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22日到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陆川县城温泉大道中、沙坡路口往南100米)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2日到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22日17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4年1月22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进行,挂牌时间为2014年1月15日至2014年1月24日。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地块首次报价必须等于或高于起始价,以后每次报价增价幅度不低于该地块的增价幅度(增价幅度应为以万元为单位的整数)。

(三)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出价必须高于或等于底价才能成交,出价最高者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四)出让土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及配套设施由竞得人负责,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五)竞得人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交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六)申请人竞得土地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在竞得人按照约定成立新公司后,出让人可直接与竞得人成立的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竞得人竞得土地后,应当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在项目开工、竣工时,提前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对不执行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加土地购置活动。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陆川县土地交易中心联系人:吕先生/陈小姐

联系电话:0775-7273539/7232605

开户单位:陆川县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陆川县信用联社营业部;账号:5506012040000608;

陆川县国土资源局

2013年12月30日

新闻推荐

陆川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评估机构库入库结果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有关土地估价机构监管的规定,为加强土地利用管理,保证我县土地市场评估行为的公平、公正、公开,我局于2013年12月10日在玉林日报和门户网站刊登了入库...

陆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陆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