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陆川工商向“霸王条款”亮剑

玉林日报 2013-10-16 02: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陈芬)“特价、降价、打折商品不退不换”、“贵宾包厢最低消费2000元,最终解释权归本酒店”……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消费者都遇到过类似的“霸王条款”。为给消费者提供公平正义的交易环境,今年以来,陆川县工商局重拳出击,严查格式合同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陆川工商部门重点对公用事业、垄断行业以及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其他行业中,经营者违反《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合同格式条款中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的权利等的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截至目前,该局共指导改正“霸王条款”35条,立案查处4起,为消费者提供了公平正义的交易环境,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格式合同条款侵害自身权益或“霸王条款”,可以到当地工商局、工商所或拨打12315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新闻推荐

关爱职工健康

...

陆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陆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