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关于设立玉林市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平台的公告

玉林日报 2013-07-30 02:43 大字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发展环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玉林市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市本级及所辖县(市、区)非公有制企业投诉平台,主要职责是具体受理、协调和处理玉林市辖区内非公有制企业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及其他方式进行的投诉事项。由玉林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和各县(市、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承担投诉受理的工作。

受理范围

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市区域内各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行政机关依法委托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有以下情形的投诉:

(一)违法设定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申请人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不予许可、审批的,或者不在法定期限或承诺期限内做出许可、审批决定的;

(二)对当事人申办事项的资料丢失损毁;对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申请不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对不属本单位职权的事项不说明、不请示、不移送等违反首问职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

(三)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效率低下;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职责,延误工作或造成损失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的;

(五)对应当予以制止和查处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查处,致使投诉人合法权益、社会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

(六)在执行公务时作风粗暴、故意刁难,或索拿卡要,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假公济私,故意庇护不正当竞争的;

(七)不履行公共管理职能或工作效率低下,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诉求置之不理或推诿拖延的,或凭借行业垄断地位强行提供有偿服务及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

(八)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的其他行为。

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处理的投诉请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已经过上述途径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行政效能投诉中心不予受理。

投诉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或来访等形式。

责任追究

对被投诉内容和被投诉的行为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玉林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办公地点

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美东小区2号楼(政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5-2683519电子邮箱:ylxns@sina.com

投诉网址:http://www.yulin.gov.cn

各县(市、区)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电话:玉州区:0775-3892652

陆川县:0775-7226663兴业县:0775-3775266福绵区:0775-2200896容县:0775-5328022、5338830北流市:0775-6298668、6396056博白县:0775-8222100、8232222、8234066

玉林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

2013年7月29日

新闻推荐

陆川将在玉博会期间举办“三节”

...

陆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陆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