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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距离教育触痛心肺 陆川县检察院邀请妇联参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维权教化

玉林日报 2013-04-05 03:59 大字

本报陆川讯“周某,我们是陆川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今天依法对你进行讯问,我们通知你爸爸、奶奶到来,同时还邀请了妇联的李琛姐姐和你谈谈心,维护你的合法权利。”这是近日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专案组,在审查批捕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邀请县妇女联合会同志到场参与讯问的开场白。

今年16岁的周某,由于母亲离家出走,父亲又忙于生计在外打工,使得周某去年初中毕业后在家无人看管,游手好闲,结识了社会上的不良人员李某。李某与周某密谋后,由李某驾驶摩托车搭乘周某寻找路上势单力薄的妇女进行抢夺。2012年11月至2013年1月间,两人共作案7次,抢得现金、手机、银行卡、手表、戒指等物品。承办该案的陈惠超检察官对周某进行讯问时,细心地了解周某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等情况,决定邀请县妇联善于做思想工作的年轻女干部李琛来参与对周某的教育、感化。

“你有多久没有见过你妈妈了,想不想见你妈妈?你爸爸一听说这件事马上丢下工作从大老远的地方赶来,你年迈的奶奶也来了,就是想见你一下。你做下这些犯法的事情,家里人怎么想,被抢的人怎么想?你知道他们的感受吗?你好好思考,今后应该怎样做人……”听着李琛姐姐一番语重心长、情深意切的话,周某流下了既感动又悔恨的泪水,并承诺今后洗心革面不再做违法犯罪的事。

新刑事诉讼法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其中包括社会调查和讯问、审判时法定代理人到场等规定。陆川县检察院根据案件的特点,由有一定经验的检察官组成专案组,邀请工会、妇女联合会、共青团等社团组织的代表到场参与维权和教化。此举,对疏导涉案未成年人心理,缓解他们的对立情绪,使他们认识错误,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陈海松李超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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