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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玉林市面向全市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工作简章

玉林日报 2013-04-29 03:18 大字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快人才集聚,努力培养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为深化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加快创建“六个示范”,奋力推进富民强市新跨越提供重要保证,市委决定,面向全市非公企业(民营企业)公开选拔一批县(市、区)副科级领导职务人选。

一、选拔数量和职位

1.玉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1名;2.中共玉州区南江街道工作委员会统战委员1名;

3.北流市乡镇党委委员2名;

4.容县经贸局副局长1名;5.容县旅游局副局长1名;

6.中共陆川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名;

7.陆川县良田镇人民政府副镇长(党外)1名;8.博白县招商局副局长1名;

9.博白县亚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10.兴业县城隍镇人民政府副镇长1名;11.福绵服装工业区管理委员会(福绵管理区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1名。

二、选拔条件和资格

全市非公企业、民营企业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

2.业务工作基础扎实。有胜任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3.事业心责任感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敢于负责,锐意进取。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情趣健康。

(二)资格要求

1.学历与专业。报考人员必须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工作经历。大学本科毕业生必须有4年以上工作经历;博士、硕士研究生必须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须是35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上述资格条件中,年限计算截至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安排

这次公开选拔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与体检、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任职培训等八个程序进行。这次公开选拔由玉林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公选办)统一协调,各县(市、区)具体负责实施。

(一)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1日至8月31日。报名主要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上网将个人信息和相片输入报名登记表。每个报考人员只能填报一个职位。报名网址: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

(二)资格审核

各县(市、区)公选办分别在网上对报考本县(市、区)人员资格进行预审,预审合格后,由报考人员上网打印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或职级证明)、工作经历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3份,经本人签名后,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报考职位所在的县(市、区)公选办。(具体联系方式附后)

经各县(市、区)公选办资格审查后,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玉林人事人才网(http://www.ylrc.net)上进行公布。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规定的格式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任用资格。

每个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到1:8比例方可开考。

(三)笔试

笔试地点设在各县(市、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和试题由市公选办统一协调。笔试采用综合测试方式,测试内容既包括选拔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也包括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综合测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根据笔试成绩,按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职位入围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玉林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四)面试与体检

各县(市、区)组织对报考本县(市、区)职位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地点设在各相关县(市、区)。面试时间和试题由市公选办统一协调。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接受审验,未接受审验的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员。各县(市、区)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因体检原因出现缺额,按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各县(市、区)按1:3比例对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六)讨论决定

各县(市、区)根据考察情况分别讨论决定拟任人选。为确保选拔质量,经研究确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以空缺。

(七)公示任职

对拟任人选,按有关规定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

(八)任职培训

由市委组织部分期分类进行任职培训。四、任职的相关政策、待遇

(一)对公开选拔的任职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用;对不胜任的人员,免去试任职务,不再另行安排工作。

(二)任职后,要与各县(市、区)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5年以上(含试用期一年)。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项请向市公选办咨询。办公地点: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城东办公大楼四楼4C05,联系电话:0775-2859916,传真:2859905,邮编:537000,电子邮箱:ylgxb123@126.com;监督电话:12380。

本简章由中共玉林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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