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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力推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发展

玉林日报 2013-03-20 03:34 大字

本报讯(记者陈立萍通讯员朱强)“以前很多人不是不签合同,就是用手写,既不规范,也存在风险。现在有了规范的合同样本,还有工商局的人过来教我们填合同,感觉比较踏实,放心多了。”近日,谈起土地流转,刚签完土地流转合同的陆川县横山乡旺坡村村民李永芳一脸笑容。

近年来,陆川县工商局针对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实际,发挥合同指导服务、监督维权职能,采取制定推广农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签约、合同备案、督促履约、调解纠纷、查处违法措施,开展合同帮扶工作,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全力助推该县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发展。该局依托农村消费维权站和申诉举报站平台,加强对农民土地流转的宣传引导,还大力引导和鼓励工商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参与农村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统一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流转合同,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统一经营,农民就可以按股分红和就地打工。如陆川县横山乡山川农民合作社,在工商指导下采取了“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民”的土地流转模式,由合作社统一租用农民800亩土地,再由合作社按市场价格转租给广西桂穗种业有限公司和广西谷源种子有限公司进行经营水稻制种,村民的土地被承包给公司。此种方式让每户农民变成了一个土地出租者兼务工者,每亩地可获保底年租金500元,种粮综合补贴和年底经营性分红,每亩实际收入达700元以上,这与自己动手种稻的收入相差无几。同时,村民平时帮助种业公司打理土地,每天还能拿到80元。

为强化合同监管,该局还设立农村合同指导服务站,加强土地流转合同指导监管,健全合同备案机制,还经常深入村屯、田头,指导农户与涉农企业签订流转合同,有力助推了该县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不断发展。据统计,截至目前,陆川县流转土地面积达7.28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8%,全县222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经营土地流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203户,经县工商部门指导签订合同839份,成功调解合同纠纷6起,在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加快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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