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片“丹心”系百姓——记“十佳办案能手”姚成
为了使法律的天秤不倾斜,他毅然拒绝了各种诱惑,为了人民群众的事,却甘愿充当跑腿角色。他,就是陆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姚成。
今年37岁的法官姚成,2007年起从事基层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独立办案以来,每年结案百余起,多年来所审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是大家公认的审判能手和调解高手。
群众的贴心法官
在电视剧里经常可看到法官宣判的镜头,人们对法官总会有一种敬畏之心,觉得法官是一个“黑脸”角色。作为法官,姚成有严肃的一面,他办案会充分为当事人着想,充满温情。
2012年2月,姚成主办一件离婚案件,原告谢某某之前曾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蔡某某离婚,但法院均依法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姚成接手该案件后,通过认真阅卷,与双方当事人多次沟通,发现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由于被告蔡某某的性格比较古怪、偏激,思想也很极端,姚成便多次与村干部前往蔡某某家做其思想工作。蔡某某先是对姚成及村干部进行谩骂,甚至进行驱赶,但功夫不负有心人,姚成5次到访,蔡某某终于同意与其谈话。交谈中蔡某某表示,其与谢某某已没有夫妻感情,其也不愿意与谢某某一起生活,但担心离婚后其生活没有着落,所以不同意离婚。经过多次的调解,蔡某某终于同意离婚,原告谢某某也在财产分割上作出让步,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套间一套归蔡某某所有,0.8亩责任田由蔡某某耕种,并同意一次性给付生活困难帮助费6000元给蔡某某。签了调解协议后,蔡某某激动得当场泪流满面,连声道谢,说法官真是百姓的贴心人。
清廉为民 法官本色
作为法官,姚成经受住社会上的许多诱惑,始终在工作和生活上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清正廉洁。
2011年5月,姚成主办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原告徐某某是浙江人,长期在南宁市做生意,在做生意过程中认识了被告赖某某,并借了18万元给赖某某,借款后赖某某未按约还款。姚成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判决支持了徐某某的诉讼请求。徐某某领取判决书后,给了一个内有5000元的红包姚成。姚成将红包退还给徐某某的同时,对徐某某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徐某某惭愧离去。
为了更好地维护法官形象,树立司法权威,姚成还教育干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侵蚀,摒弃特权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办理每一件案件,坚持以“服务”为指南,视“服务”为工作的生命线,文明办案、礼貌待人,把公开、公正、公平作为办案宗旨。姚成始终坚持这样一条原则不吃不占、剖析案情、如实讲明、依法办案。对说情的人,他晓之以理,尽量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支持。有的当事人拐弯抹角,通过关系来请吃饭、送礼,都被他拒绝,他为此也得罪了一些亲戚、同学,但却保住了天秤不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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