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证“鲜活”载着一车红薯兜“两广”一司机在陆川良田收费站被误收费,竟前往十几个公路收费站验证后又返回
陆川县良田收费站收费员彭某,不懂红薯属于鲜活农产品,要求车主罗先生运输红薯的车交过路费。为了证明红薯可以享受绿色通道免收通行费,较真的罗先生和司机载着红薯一路运往广东多家收费站,然后又运回广西,之后在网上发帖要求陆川县有关部门予以处理。1月12日,罗先生和收费站僵持多天后终于达成一致意见。
鲜活产品过站
被收取过路费
1月12日中午,记者来到陆川县乌石镇沙井村,见到了罗先生的这车红薯,其中少部分开始腐烂。他说:“本来是满满一车,共有5000公斤,我担心闷在车里太热,所以卸了一半出来。”
罗先生说,去年12月30日晚8时多,他请司机拉一车红薯运往广东省江门市批发,途经陆川县良田收费站时,收费员要求他交7元过路费。他们说红薯属于鲜活农产品,还说已咨询玉林高速公路收费站,得到的答复都是“红薯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过路费”。良田收费站收费员则拿出收费项目表称:“我站没有把红薯列入免过路费的可能。”最后,他交了7元过路费才得以通行。
后来,他们一路载着红薯途经广东省化州市、江门市,结果都不用交过路费。1月3日,罗先生在网上发帖称良田收费站强行收取过路费,引起了不少网友的议论。
收费站赔礼道歉
发动职工买红薯
记者了解到,为降低流通成本,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早已联合下发通知,从2010年12月1日起,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已被列入享受绿色通道优惠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过收费站无需交过路费。
1月4日,陆川县政府委托陆川县公路管理局,告知良田收费站查明此事并作出回复。他们经过调取收费录像、收费记录,发现确实收了罗先生的7元通行费。查明原因后,他们马上在网上回帖,并回函给陆川县政府,于4日当天找到罗先生向他赔礼道歉,并把错收的7元通行费退回,但他不愿拿,然后站领导发动职工向他购买了500公斤左右的红薯(罗先生说是350多公斤)。
他们说,红薯确实属于鲜活农产品,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过路费。由于彭某是新上岗的,2012年1月才招聘进来,对业务、法律法规不熟识,导致误收了过路费。对此,该站除了向罗先生赔礼道歉和退回过路费,还责成彭某写出深刻书面检查,开会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此外,彭某还要按照收费站规定被扣罚工资和奖金,今年不能参加评先评优。
双方再协商
终达成一致
对于收费站采取的措施,罗先生仍不满意。他说,当时收费员拿出收费项目表给他们过目,他们看见表格上没有红薯。所以,收费员不让红薯享受绿色通道,这并非收费员不懂政策那么简单,而是收费站根本就没按照国家有关部委的文件执行。1月10日,他又在网上发帖,要求有关部门急速处理。
他说,良田收费站连红薯享受绿色通道都不懂,收费员乱收过路费,导致他没心情卖红薯,一车红薯一直放在家里,等待有关部门处理好了再拉出去卖。可红薯放了这么多天,因为潮湿,渐渐腐烂了一些,给他造成了损失。
龙副站长和杨副站长则说,彭某拿给罗先生他们看的文件夹里有两份文件:一份是2010年3月发放的,未将红薯列入鲜活农产品;另一份是2010年12月发放的,增加甘薯(白薯、红薯、山药、芋头)为鲜活农产品。由于每一份发放的文件中,广西增加的品种都不一样,所以他们全部放在文件夹里作为收费参照。而彭某错将2010年3月发放的文件指给罗先生他们看。
1月12日下午,黄站长与罗先生再次协商,黄表示,出于人道主义,将再次发动48名职工,每人向他购买一袋25公斤的红薯,共计1200公斤。(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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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陆川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