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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公诉席上的“值日生”

玉林日报 2012-12-07 04:14 大字

本报陆川讯近期,在陆川县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庭里,出现了多个新面孔的检察官,他们是陆川县人民检察院非公诉部门的年轻干警组成的“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公诉小组”(简称“简诉组”)的成员。

自新刑事诉讼法公布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要求各检察院高度重视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工作,以确保年底前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率达到100%。8月13日,该院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如何缓解公诉部门案多人少的问题。根据无法增加公诉人员的具体情况,决定从本院综合部门抽调5名年轻的检察员、助检员成立“简易程序案件出庭公诉小组”,专门负责简易程序案件的出庭工作。为了保证“简诉组”出庭公诉的质量,该院对这5名成员进行了有关法律、出庭要领学习,观摩及模拟出庭,以老带新操作等岗前培训,他们也不负众望,很快就能独立胜任工作。5名成员对简易程序案件轮流负责,一周为一个轮值周期,每人负责其中的一天。检察院、法院的工作人员都亲切叫他们为“公诉席上的值日生”。

目前,该项制度实行了3个月,办理简易程序案件87件108人,保证了一件简易程序不漏全部出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有力地缓解了公诉部门的办案压力,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质量。公诉科与“简诉组”各司其职,“简诉组”无需具体办理案件,简易程序案件移送法院之后,出庭工作由“简诉组”成员来完成,这就给公诉科办案人员腾出更多时间办理其他的普通程序案件、疑难复杂案件,有力地保证了起诉案件的质量;二是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整体业务素质。综合部门的干警很少有机会接触办案业务,其所学的业务知识很容易被荒废。通过这一形式,使这些干警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通过观摩出庭、担任法庭记录、庭后座谈讲评等方式,熟悉开庭的程序,培养讯问技巧、论辩技能、应变能力等,如果将来调整到业务部门工作,能很快能适应业务工作而无需再培训;三是形成了浓厚的学习风气,掀起了一股“比学赶帮”的热潮。该院年轻干警多,富有朝气,学习热情高涨。“简诉组”的成立,为他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没能进入“简诉组”的年轻干警都向党组提意见要求定期轮换成员,让每一名年轻干警都能有学习实践的机会。

相关链接:新刑事诉讼法是2012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13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但是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适应简易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适应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不派员出席法庭。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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