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衔接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和农村经济生产集约化的大势所趋,诸如种养协会、产销协会、加工协会、水利协会、农机协会等涉农社会组织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最近,笔者通过对玉林市各县(市、区)639个涉农社会组织进行了面上问卷调查和重点对陆川县珊罗韭菜协会、兴业县新楼果蔬协会、和丰禽业有限公司等16个涉农社会组织进行了深入的专题调研,既看到了它积极的一面,却也发现: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是否有效衔接,存在着诸多问题。如何与时俱进,解决这些问题,以实现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这便是本文所探讨的核心问题。
一、县、乡政府在推进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衔接的战略棋盘中——要有位(一)要强化三种意识——领导思想上有位
一是强化唯有抓好涉农社会组织的引导与扶持就是抓住农村经济发展牛鼻子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和大力培育和发展涉农社会组织并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第一,它有利于新时期发展农村经济,进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二,它有利于推进新时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新时期驾驭农村经济发展的能力。第三,它有利于新时期城乡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的和谐社会。因此,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必须牢牢抓住这一“牛鼻子”,订计划、谋发展,必须把它列入议事日程。
二是强化唯有抓好涉农社会组织的引导与扶持就是把握新时期政府创新管理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突破口的认识。在新时期,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如何抓好涉农社会组织的引导与扶持,关键在于科学转变政府职能,从传统管理转向现代管理,即从行政管理转向依法依规管理;从重准入管理转向重跟踪管理;从统包统揽管理转向引导扶持管理;从平面管理转向立体管理。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实现政府与涉农社会组织之间的默契衔接,从而实现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乃至与市场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
三是强化唯有抓好涉农社会组织的引导与扶持就是走上新时期农村群众集体致富、社会和谐阳光大道的认识。涉农社会组织是组织和带领农民群众集体走向共同富裕之路的一个载体。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唯有与时俱进高度重视和精心培育这一新生事物,加强科学引导和予以有力的扶持,才能使这一新生事物具有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真正成为农村广阔天地里,带领群众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集体奔向小康生活的航空母舰。
(二)要理顺三种关系——具体工作中有位
一是放手发展与科学管理的关系。涉农社会组织完全是自负盈亏,政府与涉农社会组织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存在隶属关系,从一定意义上说,他们是伙伴关系,存在密切的协作关系。作为政府既要放胆、放手让他独立行使职能,又要与时俱进创新管理的理念,自觉增强服务意识,在管理中渗透服务,以服务促进管理,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深入基层,及时了解和帮助解决涉农社会组织在开展具体业务中所遇到的难点和热点问题。
二是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各级政府必须与时俱进,科学理顺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关系。第一,将涉农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第二,重点培育公益性的涉农社会组织,使之成为组织和带领农村群众发展农村经济,集体致富奔小康的主体力量;第三,注重提高涉农社会组织的社会化程度,引导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组建各类涉农社会组织;第四、充分引导和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他们自发组建或积极参与各种涉农社会组织。
三是小政府与大社会的关系。在广大农村,涉农社会组织已逐步承接了政府转移的相关职能,促进了政府行政效率的提高和小政府、大社会构架的形成。县乡政府要进一步理顺这一关系,将大量属于涉农社会组织管理和服务的职能要毫不犹豫地转移给涉农社会组织承担。
二、县、乡政府在推进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衔接的具体实施中——要有为
(一)在软环境上要创优
1.要根据中共中央2012年1号文件,结合所在县乡的具体实际制定出引导和扶持涉农社会组织的政策文件来。
2.政府要将涉农社会组织放在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纳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战略布局。在日常工作中,相关的会议要请涉农社会组织参与,使他们及时了解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战略意图,以便于他们因地制宜明确衔接定位点,做好相关产业的产前、产中、产后工作。
3.县(市)政府要制定相应政策,注重涉农组织骨干人才的培养。涉农社会组织骨干人才严重不足。县乡政府要把培养骨干人才作为涉农社会组织人才工作的重大战略任务来抓。把涉农社会组织的人才培养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计划,制定人才培养、吸收、使用等各项政策。同时,协助涉农社会组织,搭建平台,牵针引线,引导和鼓励涉农应届大学毕业生,到涉农社会组织就业。
4.县乡基层政府要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对那些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积极而有效衔接,带领群众集体致富,做出了显著成绩的涉农社会组织给予奖励,以鼓励和调动他们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积极性。
(二)在硬环境上要创优
一是从组织监管上予以加强。要适应社会组织迅速发展的形势,必须加强县乡基层社管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在地市一级民政部门设副处级的社会组织管理局,编制3至5名。县一级民政部门设副科局级的社管办,编制2至3名。乡镇一级民政办设社管组,编制1至2名。村一级则规定一名村干兼任社管员。这样才能确保目前市、县、乡、村基层社管工作及时审批、登记和依法依规监管所需组织和人员配备最起码的要求。
二是业务经费要予以扶持。涉农社会组织团体大都是公益服务组织,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项目或组织会员进行专项技术培训都需要扶持必要的经费。因此,各级政府都要重视把社会组织管理部门以及涉农社会组织参与农村经济发展所需的扶持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三是活动场地要予以落实。涉农社会组织大都缺乏活动场地,尤其是会员培训的活动场地难以落实。县、乡、村三级党校在重视党员培训的同时也要重视为涉农社会组织培训群众敞开大门,提供场地,给予方便。
三、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具体推进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衔接的具体扶持、引导中——要有力
涉农社会组织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农村生产力的有效组合,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种不可缺少的新形式。县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与时俱进为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主动做好相关基础工作,形成上下左右,横到边,纵到底,相互配合默契,全方位给力的氛围。
一是加强衔接的协调。即县乡政府要建立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有效衔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全面协调衔接的相关工作,尤其是协调成员单位各尽职责,密切配合,以形成“千斤重担众人挑”、“众人拾柴火焰高”的良好氛围,有力促进衔接工作快速、有效的落实。
二是整合衔接的合力。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衔接工作是一项面广量大的综合工程,单靠政府号召或哪一个部门都是无法完成的。因此,在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各有关部门都要自觉主动地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县、乡相关部门要与时俱进,充分发挥涉农社会组织的行业管理职能,以利用这一载体和平台,实现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民政、农业、林业、水产畜牧、科技、交通、商务、供销、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要自觉围绕“衔接”目标,各尽其责。
四、涉农社会组织在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具体衔接中——要有效
要把涉农社会组织打造成带领一方群众集体致富奔小康的航空母舰,就必须在市场经济领域找准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衔接点,唯有如此,组织生产的行业才能左右逢源,才有效益,对群众才有吸引力,组织本身才有不断壮大发展的强大生命力。而要达到这种境界,必须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
一是处理好内因与外因的关系。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衔接,光靠自身的努力而没有政府的引导和扶持不行,而光有政府的引导和支持,没有组织自身的努力也不行。涉农社会组织能够健康发展,不断壮大,有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组织本身在与市场对接的同时,自觉地与当地政府和部门的引导和扶持对接,这种内因与外因的科学结合,使这些社会组织如鱼得水,左右逢源,在组织本身得到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对当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带领农民群体增收致富得实惠方面也作出了突出贡献。
二是处理好主动与被动的关系。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衔接大体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被动式对接,即只一味埋头忙于组织本身的具体工作,不够重视与政府的引导与扶持对接。另一种是主动式对接,变政府要我对接为我要对接;变被动对接为主动对接,从而,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有效对接。
三是处理好本身发展与农民增收的关系。涉农社会组织是否能健康发展,关键看在推动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同时,组织本身得到了发展,而核心是能否增加农民收入。农民增收与组织发展是正比的关系,农民未能增收,组织也谈不上发展,甚至步履维艰乃至散伙;农民增收了,组织才能不断壮大并健康、顺利发展;而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衔接,这就共同搭建了一座桥梁,促进涉农社会组织与农村经济同步发展壮大,实现农民集体增收致富奔小康。
(作者系玉林市民政局调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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