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检察院法制宣传教育成效好
本报陆川讯“五五普法”期间,陆川县检察院开展了学法、用法、执法、普法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日,该院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2006~2010年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5年来,该院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总体要求,把普法工作寓于执法办案之中,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大力查办职务犯罪,积极开展以普法为主要内容的预防犯罪工作。针对案件发生的不同成因以及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个案预防、重点预防、专项预防,并适时向发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对其进行普法教育。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乡村、进单位的“法律六进”活动,自觉参加联合接访、领导下访活动。围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人群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加强与共青团、学校、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配合,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特别是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工作,以及在押犯、监外执行犯和刑满释放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宣传。每年利用“检察宣传月”与“12·4”法制宣传日,在县城、乡镇街道繁华、人口稠密处设点开展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法制宣传活动,5年共发放法律宣传资料2000余份。立足检察职能,努力维护司法公正。运用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赋予的各种监督手段,突出对严重危害群众利益、严重违反程序法、侵犯人权、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请抗诉,切实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化解社会矛盾,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陈海松庞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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