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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十年无事故

玉林日报 2011-12-04 06:35 大字

本报陆川讯从2001年至2010年,陆川县人民检察院驻陆川县看守所检察室实现连续10年无超期羁押、无安全事故的目标。该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二级规范检察室。

为了对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和刑罚执行进行法律监督,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看守所监管秩序稳定,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陆川县人民检察院派出3名业务精通、工作责任心强、公正廉洁的检察官进驻陆川县看守所检察室。驻所检察官每月定期对看守所的收押、出所以及每个在押人员的羁押期限,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并做好每天的工作日志;深入监区,了解在押人员的劳动、学习、生活情况,受理他们的控告、举报、申诉。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马上向看守所提出检察纠正意见及防范措施,并跟踪落实。10年来,该检察室向看守所提出纠正意见150多条,全部被采纳并得以纠正。

该检察室切实做好被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的考察工作。对上述“五种人”,该检察室每年分二次深入各乡镇派出所、司法所了解情况,指导管理这些人员的工作,同时,找监外执行人员进行谈心教育,了解他们的改造情况,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罗钊林伟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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