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家团圆时,他们奔波在“追捕”一线
中秋节,在这个万家团圆、举家赏月的节日里,玉林市交警部门的“清网行动”却在紧张进行着。广大交通民警“舍小家,为大家”,奔波在追捕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的第一线上。
■事故处理大队:中秋之夜深入山村追捕嫌疑人
1999年2月27日18时30分,朱某驾驶一辆卧铺车,行驶至玉林城区二环路太阳村路口时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杨某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朱某畏罪潜逃至今,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9月12日,中秋之夜。在玉林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大队长杨军的带领下,10位民警放弃与家人团聚的机会,驱车上百公里,来到陆川县良田镇朱某家中。然而,尽管是中秋节,朱某没有敢回家过节。此前,民警已多次深入良田镇,反复做朱某家属思想工作。尽管此次行动仍未能抓获朱某,但民警通过此次追捕行动再次向朱某表明:不论时间过去多久,警方绝不会放弃对他的抓捕,只有早日投案自首才有出路。
■直属一大队:节前走访受害者家属化解矛盾
9月9日下午,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苏伟宇率队来到玉林城区城站路第五建筑公司宿舍区,走访“2009·5.·30”案件受害人家属,将案件交通肇事方的情况向受害人家属进行反馈。
2009年5月30日15时25分,安徽人谢某驾驶一辆农用运输车在玉林城区城站路与杨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杨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谢某弃车逃逸,被列为网上追逃人员。
将追逃肇事司机朱某的情况向受害者家属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后,民警劝慰受害者家属消除怨气,放宽心态,积极配合交警部门的工作,打消肇事司机朱某担惊受怕的心理,让其早日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早日投案自首。受害者家属表示,为了给谢某一个痛改前非的机会,如果肇事司机朱某回来投案自首,会原谅其过错,让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直属二大队:镇长出面敦促肇事者回家自首
9月8日上午,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教导员李德成带领“清网行动”追逃组,赶往50多公里以外的陆川县平乐镇六凤村,约见肇事逃逸者农某的家属,再次做思想动员工作。
2004年9月27日6时30分,陆川县平乐镇的农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在玉林市云良路新塘路段,与玉州区南江街道骑自行车的莫某某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农某将伤者送至医院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后死亡。
平乐镇镇长何达勇知悉交警的“清网行动”组到来,热情接待,并一同前往肇事者家中参与劝说。何达勇很清楚“清网行动”的意义,极力敦促农某的家属趁这个良好的政策时机,劝说肇事者回来自首,争取与受害方面对面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为了打消他们的顾虑,何达勇拿过交警《致在逃人员家属的一封信》,详细给肇事者家属解释了“清网行动”的目的和宽松环境,希望他们认清形势,尽快与肇事逃逸的亲人取得联系,劝说其尽快归案。
经镇长和交警苦口婆心的耐心劝导,肇事者家属开始认识到“清网行动”确实是一个难得的政策机会,表示将尽快与外逃亲人取得联系,努力争取归案自首。
■容县交管大队:中秋节前夕再次做家属思想工作
9月12日凌晨1时,容县公安局副局长杨世汉,副局长、交管大队长李洪带领“2011·1·6”案专案组成员,在北流市塘岸镇派出所所长陈穆荣的陪同下,深入网上追逃人员杨某家中,找到其父亲、大哥、大姐等家属,深入做其思想工作,宣传法律法规与新政策,对开展“清网行动”政府所出台的宽松政策讲清讲透,希望家属认清形势,抓住机会,敦促杨某主动投案自首,并妥善与受害方协商好赔偿事宜,争取宽大处理。
当晚,参加行动人员到杨某家的老屋进行了搜查,但没有发现杨某的踪影。
■北流交管大队:成功规劝一名嫌疑人自首归案
9月5日,肇事者林某任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北流公安局交管大队投案自首。
今年2月9日15时30分,林某任驾驶桂K7N780号两轮摩托车由北流市往广东化州市宝圩镇方向行驶,受害人蒙某保骑自行车在林某任前面同方向行驶。行至县道441线53KM+960M处时,由于林某任操作不当,致使两车发生碰撞,造成蒙某保受伤,并于同年4月10日死亡。
事故发生后,犯罪嫌疑人林某任一直在外面东躲西藏。北流市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大队长余政亲自带队到肇事者家作家属的思想工作,进行法律、政策宣传,劝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争取从宽处理的机会,规劝肇事者主动前来投案自首。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最终成功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
■博白交管大队:部署“中秋节”追逃和维稳工作
博白县交管大队尚有8名网上在逃人员的追捕任务。嫌疑人在逃,造成了一些社会不稳定因素。博白县交管大队根据交通管理执法安保的特点,注意部署中秋节期间追逃和社会维稳工作,要求对受害人加强回访工作,了解当事人的思想动态,解释案件的进展及交警在该案件中存在的工作困难,解决受害人及其家属一些生活、生产存在的实际问题,安稳他们的情绪。另外,根据在逃人员极有可能回家过节的情况,该大队与当地派出所加强了联系。同时,将追逃工作做好台账记录,向受害者家属有个交代。
■兴业交管大队:网逃人员转卖车辆年检被识破
自“清网行动”开展以来,兴业县交管大队办理业务时加强网上信息比对,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清网行动”活动。
9月9日下午,在兴业县交管大队车管所服务窗口业务办理中,民警帮助代办人员吴某办理代办摩托车年检业务时,经系统检测发现该摩托车车主是一名刑拘网上追逃人员,该在逃人员梁某系兴业县石南镇七团村人。查此情况后,办理民警立即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车管中队中队长陈春荣遂向代办人员吴某了解情况。经了解,该摩托车为吴某在车行购买的二手车辆,但未与摩托车车主办理过户手续。陈春荣告知吴某,该摩托车年检手续不齐,且转售后的摩托车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办理过户手续,其应与原摩托车车主一起携带身份证来到车管业务大厅办理过户手续。
随后,兴业县交管大队立即将该情况通报立案派出所,让派出所及时掌握在逃人员动态,以便及时抓捕逃犯归案。
9月14日早上,交通肇事逃逸案嫌疑人梁某来到玉林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自首。2005年12月15日晚,梁某驾驶两轮摩托车,在玉博公路新桥段与一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该行人当场死亡。梁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救治期间出逃,一直没有归案。6年来,玉林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追逃组民警,始终和辖区新桥派出所民警一起,对梁某的家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敦促梁某投案自首。中秋节前夕,民警再次做梁某爱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梁某自首。图为梁某(左二)向警方自首。(何际传摄)有奖征文建设平安玉林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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