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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节来临 各地使招保安全

玉林日报 2011-06-04 05:05 大字

玉林:工商干部给粽子“体检”

本报讯(记者 蒋飞凤 通讯员 张高峰)端午到,粽子俏。为确保端午节市场消费安全,玉林市工商局严密部署,从6月1日起,开展为期一周的节日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着力整顿和规范流通环节粽子市场秩序。

此次检查,执法人员重点对超市、农贸市场、商场的粽子外包装标识、进货渠道、产品保质期、贮存销售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杜绝“黑粽子”在市场销售。其中,重点对营业执照、进货台账、卫生许可证等方面进行了检查,特别对销售散装粽子的厂家资格进行了确认,并要求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9项制度,依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市民警惕“返青”粽子,选粽子要注意:一是观形态。优质的粽子粽角端正,扎线松紧适当,粽体无外露,剥去粽叶,粽体色泽正常,外观有光泽,无杂质和夹生,没有霉变、生虫和其他外来污染物。二是闻味道。优质的粽子具有粽叶、糯米及其他谷类食物应有的香味,没有酸败、发馊等异味。三是看标签。对于市场上包装好的粽子,要注意选购标签上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等事项齐全的粽子。四是认标识。还得认准“QS”标志,有这种标志的粽子质量有保证。另外,一旦发现有质量问题,及时拨打12315举报电话申诉或直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北流:盯紧食品安全

本报北流讯 随着端午节的临近,北流市工商局未雨绸缪,针对端午节食品消费的特点,开展端午节市场专项整治,力保节日期间消费安全。

专项整治中,执法人员对辖区市场、商场、超市所销售的粽子、糕点、盐蛋、皮蛋食品的外包装标识、

进货渠道、产品保质期、贮存销售条件等进行全面检查,着重加强了对食品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督促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自律制度,切实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关。同时,对端午节时令性食品展开双氧水、亚硝酸盐等项目的快速检测,目前未发现不合格食品。

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端午节食品要多加小心,最好到正规的商场、超市和副食商店购买,购买时仔细查看商品标识,不要为了贪便宜或者方便,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四无产品。一旦买到假冒伪劣产品要及时向工商部门投诉,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让不法行为得到及时遏制。

(蒋云艳)

兴业:交警整治交通隐患

本报讯(记者叶万松通讯员黄梦婷)兴业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结合传统节日端午节即将来临农村群众出行增加的实际,5月30日,在辖区容易出现客车超员的重点县乡道路开展了粤闽桂三省(区)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统一行动,为群众营造一个平安的端午出行环境。

当天,该大队组织25名民警、协警,配备相机、摄像机、酒精测试仪等,采取流动巡逻检查与定点设卡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模式,深入辖区开展了道路客运隐患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在整治过程中,民警对7座以上客运车辆做到逢车必检,严查客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认真检查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乘载人数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在检查的同时向驾驶员、乘客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开展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广大群众不坐超员超速等违法车辆,自觉抵制和监督违法行为。

据统计,当天该大队共检查客车25辆,查获客车超员违法1起,准驾不符违法1起,暂扣客车1辆,同时查扣违法摩托车20多辆。

陆川:提升居民素质

日前,陆川县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经贸局等职能部门在县城区新洲中路联合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现场通过摆展板、拉横幅、发传单等形式向群众讲解有关法律法规及非法食品添加剂的危害,现场接受群众食品消费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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