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管理制度不严格 单位竟成会计“提款机”
本报讯(记者 王升运 实习生 黄月霞 黄莹莹)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挪用公款案。法院查明,2005年11月至2009年12月间,陆川县某镇财政所原资金会计兼出纳赖某全,利用单位现金管理制度不严格,采用擅自开支票提现金等手段,挪用760234.23元和占用单位资金117000元,其中31.1万元用于赌博,其他借给他人使用及自用。案发后,赖某全及其亲属已将此两笔款项全部归还财政所。有鉴于此,法院在认定赖某全犯挪用公款罪,同时根据其认罪态度,悔过表现,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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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新闻,故乡情,家乡事!不思量,自难忘,梦里不知身是客,魂牵梦萦故乡情。陆川县,是陪我们行走一生的行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