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男孩游泳馆溺亡他是第一次游泳,事发时游泳馆负责人兼安全员擅离职守
华商报榆林讯(记者 祁铭)5月7日,靖边县12岁男孩王俊男,在游泳馆内第一次体验游泳时溺亡,而事发时游泳馆负责人兼安全员的白某擅离职守。昨日下午,白某被警方刑拘。
“这么大一个游泳馆内,居然没有安全员值守,孩子沉入水底8分钟才被人发现。”昨日上午,说起王俊男溺亡一事,亲属王先生气愤地说。
“娃第一次游泳,是和同学一起进去的。”王俊男的姨夫说,“娃今年上五年级,学习成绩非常好,是班长兼学习委员。”
据了解,盛景健身游泳广场已开业四年。游泳池大约有400平方米,深水区最深处标记为2米,浅水区为1.4米。
据游泳馆的监控显示,5月7日中午1点27分,王俊男和同学小曹以及小曹的妈妈进入游泳馆大厅,交钱后,两个孩子进入游泳馆水池。2点12分左右,王俊男在深水区发生溺水,尽管试图挣扎,但无人搭救。8分钟后,有一名女子经过,发现不对劲,叫了一名正在游泳的男子将王俊男抱出水面。
靖边县公安局张家畔派出所副所长陈甫东说:“盛景健身游泳广场各项证照手续齐全,负责人白某是安全员,但白某擅离职守,让一个汽修厂的男子帮忙照看,而这名男子却在照看时玩起了手机。”陈甫东说,白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刑拘。白某的父亲是游泳馆法人代表,涉嫌同样罪名,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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