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10名干部违反“八项规定”被通报
本报讯(任明明)近日,宝塔区纪委对端午节前后各乡镇、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察暗访情况进行了通报,这是该区今年以来第三次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
区纪委在暗访中发现10名干部存在干部管理松懈,顶风违纪问题:区物价局干部雷慧萍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住建局下属建筑设计院干部王爱萍、常延梅上班时间在办公室上网听音乐跳健身舞;第四中学体育教师郭延龙、刘伟杰上课时间上网看电视;果业局会计李婷上班时间上购物网;森林公安局干警王琦上班迟到;环卫局干部周晓彬上班时间上网;姚店镇政府干部席阳阳上班时间在办公室看电视;姚店镇环卫所干部师龙龙上班时间睡觉。
对发生的干部违纪行为,区纪委要求各单位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肃处理,将处理结果报区纪委廉政办;对发生干部违纪问题的单位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要求全区各乡镇、部门和单位要引以为戒,切实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警示和教育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同时,区纪委将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办案执纪和曝光警示力度,狠刹“四风”,把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持续给予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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