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之花撑起合法权益的“保护伞”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女法官走进社区,开展关爱留守儿童活动。
司法之花,灼灼其华。这里有一支飒爽英姿的女法官队伍:她们没有华丽的衣着,胸前的法徽却熠熠生辉;她们没有浓艳的妆容,脸上的笑容却让人难以忘怀。法律面前,她们铁骨铮铮;当事人面前,她们秉持公心,为审判事业奉献着不平凡的光和热。
近年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创新,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力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截至目前,推动全市法院共设立55个“妇女儿童维权岗”,实现了市、县两级法院和乡镇法庭的全覆盖维权网络,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人身、财产权益。全市法院创建“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工作经验得到全国妇联推广。
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感谢法院对我的关心,你们的教诲我谨记在心,我一定会好好生活,不让你们失望,也不再让家里担心。”小李真诚地对法官们说。近日,玉林市中院少审庭的女法官们联合北流法院,对一名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小李进行回访帮教,把对未成年人的关心、教育延伸到法庭之外,促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法官询问了小李目前的生活状况以及遇到的问题,详细了解其自缓刑以来的改造情况以及学习、生活情况,鼓励其加强学习,积极改造,做对社会有用的人。
近年来,玉林中院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实行专业化审理模式,由少年法庭审判团队综合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积极倡导、认真落实缓刑回访帮教制度,本着关爱、教育、监督的目的,对被判处缓刑的服刑人员进行深入了解,并针对缓刑服刑人员的犯罪特点,不断延伸审判职能,构建缓刑回访帮教机制,确保每一名缓刑服刑人员都能在社会的监管和帮助下重新回归社会。
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都说多子多福,我老了却见到自己的子女因为承包地问题、赡养老人问题、通道问题等打架致伤,兄弟姐妹反目成仇,我心痛啊。”调解过程中,一位老人对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文惠新说,她希望能通过调解让家庭恢复温馨。
2022年1月,玉林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副主任文惠新联合容县法院附城法庭,到容县附城镇某村对李某全兄弟姐妹的家庭纠纷进行化解。李某全兄妹7人及堂兄弟李某荣,共计8人,因田地、道路、老人赡养等问题多年来摩擦不断,各方多次起诉至法院,当地村委、镇政府、法庭等部门多次进行调解未果。
面对老人的哭诉,工作组一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和背靠背指导调解工作,最后当事人均表示会静下心考虑处理好纠纷,共同签订承包土地合同。
近年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深化家事审判工作改革,积极探索具有玉林特色的“法庭+村屯”家事审判模式,在审判理念、审判模式、配套制度、工作机制以及人员配置等方面做了一系列改革,形成“玉林经验”,促进形成全域覆盖的家事纠纷诉源治理网络,使家庭内部矛盾风险不积累、不扩散、不升级,化解各类家事案件11070件,其中调解撤诉5674件,调撤率51.25%。家事审判逐步从“一判了之”到“家庭救治”转变,促进家庭文明社会和谐。玉林法院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经验做法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广西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现场推进会在玉林召开。市中院妇委会荣获“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北流市法院附城法庭暨家事审判中心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丰富法治宣传教育方式
“刑事责任年龄的分类、成年人如何预防犯罪、未成年如何进行自我保护?这些大家都了解了吗?”1月20日下午,玉林市中院、博白县法院联合博白县总工会、县妇联到距离县城70多公里的博白县江宁镇大中村开展关爱服务活动。
法官们结合审判实践中典型的案例,向大家解读《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生动又令人警醒的“家事课堂”,让同学们学会判断是非,提醒家长发挥榜样作用,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对子女进行有效监督、正确引导。
近年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开展“庭审进社区、进村屯、进校园”活动,加强以案释法,选择有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案件,把诚信、公平、法治、正义等理念传导到人民群众中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23所中小学建设法律长廊、普法阅读室等固定普法工作场所,选派58名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创建15个法治教育基地。广泛开展微电影普法宣传,拍摄6部法治微电影赠送全市中小学,其中5部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向全国发行。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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