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6批 2021年5月15日)

玉林日报 2021-05-16 07:48 大字

(上接A2版)

11X2GX202105050030玉林市玉州区城北街道谷山社区村民文某铙,在本村人口密集区非法从事樟木加工,并进行大量喷漆,产生严重噪音和有毒、难闻气体,影响周边人居环境和健康安全。玉州区噪音,大气经调查,该举报部分属实。2021年5月7日,由城北街道联合玉州生态环境局、城北街道谷山村村委组成的玉州区工作组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该加工点属于私人作坊,作坊建设在自建楼1楼,经营者为屋主文某标,主要从事佛像加工,作坊的东面、南面、北面为住宅,西面为空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该项目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

(二)经现场调查,未发现有喷漆痕迹,没有油漆桶的堆积,不存在喷漆工艺,现场气味主要是木材本身气味,未闻到剧烈且难闻的气味,生产过程中雕刻机、锯木机等设备产生机械噪声和木材废屑,举报“进行大量喷漆,产生严重噪音和有毒、难闻气体”部分属实。

(三)该加工作坊从3月中旬至今未进行过樟木加工作业。工作人员在现场看到木材随意堆放,地面也存在木屑,环境卫生工作没有做好。

部分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组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工作组要求经营者将堆积在作坊门口的木屑清理干净。

(二)由于该作坊从3月中旬停工至今,工作组要求经营者在复工之前要配套建设粉尘收集设施,并且在午间和夜间不得进行产生强噪声作业。

(三)下一步,由城北街道谷山村村委加强监管,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

阶段性办结12X2GX2021050500401.再次反映检查过后的“陆吊养猪场”“也冲养猪场”现状问题。

2.博白县东平镇塘龙村“陆吊养猪场”没有环评手续,养殖几千头猪仅建设了几十方的化粪池,不定时用泵将污水抽出通过沟渠进入雨水沟流入池塘、山涧,污染陆吊水库。有时还通过污水泵将污水排到山地,污水渗入地下。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当地有关部门检查过后,现仍未整改。

3.“也冲养猪场”已经关停,但仅是拆掉了外围的围栏,猪舍仍保留未拆除,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

博白县水1.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陆吊养猪场”实为博白县东平镇塘龙村陆吊屯德奎养殖场,法定代表人是梁某奎,注册有工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923MA5Q6QYN8H。该猪场年存栏420头生猪养殖项目于2020年12月20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网上公示,备案号为:202045092300000641。

2.经现场核查,塘龙村陆吊屯德奎养殖场,该养殖场目前饲养有300多头生猪,其中母猪70头,属高架网床+水泡粪模式,建有沼气池110立方米,储液池110立方米,该养殖场养殖废水经水泡粪工艺后排入沼气池,经沼气池后进入贮液池用于10亩林地综合利用。一级贮液池有少量废水贮存,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现象,并且沼气池、储液池均已盖好。该猪场距离绿吊水库1.4公里,未发现对陆吊水库造成影响。2021年4月25日,东平镇综合执法队通过国土云勘测博白县德奎养殖场占用耕地0.9亩,并责令德奎养殖场对所占耕地复垦,进一步完善环保设施,严禁污水外排,落实第三方运输养殖污水措施。5月1日向德奎养殖场发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责令博白县德奎养殖场所占耕地复垦,限期一个月,目前正在整改中,尚未整改完成,2021年5月5日,东平镇政府干部、塘龙村工作组、村委干部对塘龙村陆吊屯和野冲屯居民群众进行了走访调查、电话调查,走访野冲屯村民共20户;电话调查陆吊屯共18户,并未发现有投诉人反映的问题存在。

3.经现场核查,也冲养猪场实为博白县东平镇塘龙村野冲屯林某生养殖场,养殖场内的设施已拆除,无生猪存栏,无废水产生及外排现象。该养殖场的所有生猪已经清栏,其内部所有猪栏已被拆除,不再养有猪,2021年4月25日,东平镇综合执法队现场核查并责令林某生养殖场清栏,拆除其违建猪栏,对污水池清理干净并回填。2021年5月5日,林某生养殖场污水池已被抽污(已抽干),5月6日该养殖场污水池被进行了消杀并回填。

部分属实1.博白县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2021年4月25日责令林某生养殖场立行整改,污水池清理干净及回填,现该养殖场已经清猪拆栏,2021年5月5日对林某生养殖场污水池进行抽干并消杀,5月6日进行了回填。2021年5月6日向林某生养殖场发放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金额3000元整。

2.东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5月1日向德奎养殖场发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3.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做好粪污治理设施,业主联系有资质第三方运输养殖污水或管道输送到消纳地进行消纳。由镇畜牧站进一步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网格化指导力度,对全镇的养殖场户粪污处理技术进行网格化指导,根据养殖场户养殖规模和实际情况,明确粪污处理方式和设施要求,指导养殖场户改用节水型饮水器、干清粪、饲喂益生菌、粪污均匀喷洒还田等方式实现生态养殖。

4.由东平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责令博白县德奎养殖场对所占耕地尽快复垦,后期将对恢复原貌的土地进行复耕技术指导。

5.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13D2GX202105050005博白县沙陂镇良村村亚妈坡屯的村干部在良村村边养猪,没有全部整改。将一部分生猪转移到其他地方养殖,但仍有一部分养在村边,产生的臭气,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养殖污水直接排到附近的水沟、稻田,影响农田种植。博白县水1.经现场核查,群众所举报的沙陂镇良村村亚妈村干部为黄某军,养猪场内未见养殖有生猪,猪栏内未见有养殖痕迹,已经整改完成。2018年6月14日沙陂镇人民政府接到群众举报中央环保督察案件第七批D450000201806130005案件,沙陂镇人民政府于2018年6月15日向该养殖户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于2018年6月16日与其签订《整改承诺书》,黄某军户由于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修建相关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自行放弃养殖,于2018年6月20日开始生猪全部清栏,2018年6月30日整改完成。2021年5月6日,调查组现场查看养殖场,养殖场内未见有生猪,养猪栏未见有养殖痕迹,储液池污水已清理干净,没有养殖臭味,养殖场离小水沟约50米,小水沟水体清澈见底,附近水沟也无发现养殖污水直排水沟、稻田。

2.经现场核查,村民所举报的村边养殖点为黄某军户养殖点,由于当时沙陂镇人民政府要求养殖户必须建设好相关设施才能进行生猪养殖,故该养殖户于2020年4月份修建好储液池后开始复养,养殖生猪约12头左右,产生的粪污全部收集至储液池,用于淋菜、玉米种植等作物消纳,无外排。至2021年3月15日因生猪价格下降,养猪场已清栏,无养殖痕迹,没有产生臭味,不影响投诉人的日常生活。

3.经现场核查,附近所有养殖场均无正在养殖生猪现象,无养殖污水直接排到附近水沟、稻田现象,所以对农田种植没有影响。

部分属实1.由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养殖污染防治宣传,种养结合、消纳污水、综合利用并对养殖户加大宣传教育,普及禽畜养殖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养殖业主的环保意识。

2.由沙陂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养殖户养殖行为的日常巡查及监管力度,进行网格化管理,杜绝无设施或设施不齐全的养殖户随意直排偷排的情况发生。

3.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已办结14D2GX202105050086投诉人曾于4月10日反映民乐镇相关生态环境问题,北流市政府相关部门寻找向督察组反映问题的群众,准备对其进行打击报复。北流市其他污染经调查,举报的问题不属实。

(一)北流市政府对督察组移交转办问题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关于投诉人曾于4月10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民乐镇相关生态环境问题4件信访举报线索案件,北流市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线索办理工作要求,立即开展整改工作。组织工作组对投诉所反映民乐相关生态环境问题的4件群众信访件开展调查处理,2021年4月16日,该4件群众信访件均已调查整改完毕并将调查材料按时上报玉林市。其中:3件投诉内容为部分属实,1件投诉内容为属实;3件群众信访件已办结,1件群众信访件为阶段性办结。

(二)关于投诉中反映“北流市政府相关部门寻找向督察组反映问题的群众,准备对其进行打击报复”的问题,北流市高度重视,立即由市环保督察整改办公室牵头,组织民乐镇政府、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运局、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北流生态环境局等单位进行排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据查,各相关单位均未存在寻找向督察组反映问题的群众和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

(三)北流市直面生态环境问题,多渠道解决信访投诉问题。一是设立有生态环境举报热线(6356066、6356166)以及依托政务热线12345、生态环境系统环保举报热线12369等举报渠道,方便广大群众举报身边环境问题,有效地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二是利用边督边改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卫生、环保意识。三是为彻底把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重点问题整改到位,各镇各部门深入镇村一线群众身边,广泛听取群众心声,按照投诉内容结合实际存在的问题,认真督促落实相关责任单位开展立行立改、边督边改工作。

不属实北流市以此次督察为契机,对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不遮掩,真抓实改,坚决纠正,根除隐患,第一时间核实整改,全程跟踪督查督办,认真开展复核检查,坚决做好群众反映环境问题的整改工作。已办结15X2GX202105050039龙潭镇大坝路广济医院附近存在填河占地、占用谷田建房,导致小河变成静止的臭水沟,河道被堵塞,无法流水,水面上长满水葫芦。该条小河是龙潭圩村民的饮用水取水点,也是村内的排水河。博白县水1.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地点位于龙潭镇大坝路广济医院背后,于2011年3月批复为龙潭镇项目建设用地(桂政土批函〔2011〕94号),用地面积约200亩,已规划为龙潭镇桂粤市场开发区,土地已征收,手续齐全。根据建设规划,由桂粤市场开发区业主对河流截弯取直,于2012年12月开工建设,后因当地村民群众阻挠,项目被迫停工。业主于2019年对该地块部分河流段进行了回填,该地块大约有10亩土地进行填土、平整,但未发现占用谷田建房的情况,也未发现有因填河占地导致河道被堵塞的情况。经现场核查,那交河全长约2公里,其中,涉及该河段长约300米,主要作为镇区及周边居民生活污水排入使用,河段大约1000平方米水面长满水葫芦。因水葫芦生长导致有部分河段(大约50米)有淤泥,水流相对缓慢,但不属于因填河导致河道被堵塞的情况。

2.经现场核查,该小河下游大坝路附近设有西牛泵站(水厂),连接龙潭镇自来水管网,通过抽取地下水为龙潭伟业水厂补充供水水源。西牛泵站建设时已对地表进行水泥硬化,河水流经泵站不会渗透到地下影响地下水水质。经现场核查,该河段地表水不属于饮用水,周边未发现有饮用水取水点。

3.经现场核查,该河段旱时排污、雨时排涝,目前主要作为排水渠使用,镇区及周边有居民生活污水排入。

部分属实1.龙潭镇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8日组织干部对沟渠两旁杂草、渠内污泥、河面水葫芦进行清理。共清理淤泥8吨,河面水葫芦基本清理干净。

2.县住建局将该水渠周边未接入污水管网的居民生活污水纳入年度管网建设计划,加快镇区污水排污管网建设,及时接入龙潭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污水集中处理。龙潭镇已于2018年2月全面开工建设镇区污水排污管网,项目建设总长1.8公里,目前,污水管网还有45米未完成铺设,预计6月中旬完成铺设运营。

3.由龙潭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周边居民及商铺的环保知识宣传力度,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4.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16X2GX202105050070玉城街道西就社区附近,江滨路农业银行大楼旁边有一个长期非法养殖买卖野生动物的粥摊。在农业银行和西就社区两座房中间违章搭建铁棚。白天卖粥,夜间贩卖野生动物。长期无证经营,没有卫生保证,危害人民健康。玉州区其他污染经调查,举报部分属实。

2021年5月7日,由玉城街道联合玉林市城管局、玉州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局组成的玉州区工作组到投诉人反映的江滨路农业银行大楼旁边粥摊进行现场检查。经核查,该粥摊位于玉城街道西就社区和江滨路农业银行两座大楼之间滴水沟上,临时搭建而成,属违章搭建,经营场地大概长约4米,宽约1米,平日卖白粥、米粽等简餐食品,自养猫一只。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非法养殖买卖野生动物的行为。

部分属实针对存在的问题,工作组对粥摊进行了以下整改:

1.要求该粥摊位限期5天内(于2021年5月11日前)由业主自行拆除违章建筑并搬迁。

2.下一步,工作组将根据各自部门职能加强监管,继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

阶段性办结17X2GX202105050043亚山镇潭岸村存在大量占用基本农田建设玻璃桥、游荡桥等旅游设施,过度抽取地下水用于游泳池用水。旅游项目噪声严重扰民,产生大量垃圾,导致卫生环境极差。博白县水,土壤,噪音1. 经调查了解,疑似建设有“玻璃桥、游荡桥”等设施的是潭岸村地咀屯,现场调查发现村民正在地咀屯三面光水沟上面搭建钢管,计划沿水沟建设一条过道长廊,在水沟两边搭建,未发现占用基本农田。“游荡桥”系2020年2月开始建,8月份建成,属于非经营性的设施,建设在地咀荷花塘上面,占用农用地建设225平方米,非基本农田,县自然资源部门已对负责人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2. 调查组了解,地咀屯假山池旁有一口水井,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及小型儿童游泳池用水使用。现场未发现水井周边田地有塌方现象,水井出水量正常,平时井水用于周边20亩三华李林地的灌溉及约100立方米的儿童游泳池的用水。游泳池的水更换周期为4天,更换水来自一半是自来水,一半抽井水(约50立方米)。该水井为村民自行挖的,无办理手续,大约80名村民做饭、炒菜的水用该井的水,其他生活用水用自来水。抽取地下水用于游泳池用水情况属实,过度抽取地下水情况不属实。

3. 2021年5月1日对地咀屯附近居民点进行噪音监测,昼间噪音值为61.3分贝,超过了乡村居住环境昼间标准值,主要噪声源来自网红桥音乐和露天KTV。当场要求村民降低网红桥音乐和露天KTV音响音量。2021年5月7日,博白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在相同点位对游乐园噪音再次进行监测,昼间噪音值为53.6分贝,符合该功能区噪音排放标准。现场发现地咀屯合理安排音响播放时间,设立作息时间表,明确不得播放时间为午间12:30-14:30,夜间22:00-6:00,安排专人落实负责管理。调查组现场发现村屯设有22个垃圾桶,安排有5名保洁员在保洁,维持村屯干净整洁。村屯内也立有爱护环境的“警示牌”,提醒游客注意爱护环境卫生。同时,现场检查发现整个地咀屯干净整洁,未发现“产生大量垃圾,导致卫生环境极差”的现象。

部分属实1.博白县工作组现场要求村民依法依规申请办理手续搭建水沟长廊,先申请审批再建设,严禁私自非法建设。目前已停止建设,正在申请办理建设手续。

2.由镇政府加强巡查监管,监管好地咀屯将音响音量控制在标准值范围内(55分贝以下)。加强保洁员的巡查保洁,及时清理、转运垃圾。

3.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11月20日已对当事人非法占地3191平方米建设新农村示范点行为做出了行政处罚,处罚文号《博自然资处字〔2020〕71号》,当事人于2020年12月29日缴纳了罚款。下一步将加强巡查监管,严防非法乱占耕地建设。

4.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18X2GX2021050500371.东周村居民厨房排出的油烟气味,导致周边墙体被熏黑,留有沉积污垢,气味难闻。尤其是横向排烟以及向下排烟的排烟管道,油烟污染更为严重,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

2.村内居所邻近的露天臭水沟内的生活污水产生严重臭味,尤其是在巷道狭小,通风不畅的臭水沟臭味十分严重,严重影响居民的身体健康和日常生活以及村居环境。

兴业县水,大气经现场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一)经现场检查兴业县石南镇东周村居民厨房排出的油烟口以及周边墙体的情况,没有发现墙体被熏黑,留有沉积污垢,气味难闻的现象。经工作组全面排查横向排烟和向下排烟的情况,发现兴业县石南镇东周村确实有小部分的居民排烟管安装较低,做饭时排出的油烟,确实给周边群众造成一定的影响。

(二)经工作组现场全面调查了东周村的排水沟,发现有小部分的水沟因长期没有进行清理,底部堆积有於泥,造成水体流动缓慢,产生一定的臭味。

部分属实(一)对排烟管道进行加高改造。引导群众自行对排烟管道进行加高改造,要求管口高过屋顶,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二)5月10日前开展黑臭水沟的清理工作。组织群众对自家门前屋后水沟和村中公共水沟进行一次彻底的清理,并散上石灰粉,消毒除臭。

(三)加强环保意识宣传,促进村民自觉遵守环保纪律。发放《保护乡村环境倡议书》,加强村民环保意识,促进村民自觉遵守环保纪律。

下一步,兴业县将组成联合工作组,督促村民进行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一是指导、督促、检查限时完成属实问题整改。按照调查处理意见,由石南镇党委、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指导、协助、督促5月10日前完成整改。二是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加强对石南镇辖区内的水沟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对存在问题的进行彻底整改。

阶段性办结19X2GX202105050032博白县东平镇合江初中非法购买大片耕地,私自改变耕地用途用,在耕地上建房。学校广播声音过大,严重扰民,影响群众休息。博白县噪音1.经过现场核查,该校学生人数为1160人,学校原有校园面积19111平方米,生均16.4平方米,未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生均25平方米的面积。2012年,东平镇合江初级中学为了学校的均衡发展,完善学校的硬件设施,经过学校领导班子充分讨论,并请示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决定在原老校区南面围墙外的坡地进行扩建,新扩建面积约15亩用于建教学楼、运动场及相关配套设施。2013年1月28日,东平镇合江初级中学分别与东平镇绿荣村合江口队、老圩队亚记湖队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同意将土地有偿转让给东平镇合江初中使用,土地所有权的村民已在合同上签字确认。东平镇合江初级中学共支付27户村民的土地转让补偿费491401.2元,村民已领取了土地转让补偿费。2013年至2020年9月,东平镇合江初级中学一直未开工建设,为了做好博白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迎国检准备,按照《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博白县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建设第一标段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博发改综字〔2020〕117号),东平镇合江初中于2020年10月份开始对转让的土地进行平整,并陆续开始建设,现已建设好围墙和教学楼房屋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基础。因该学校未办理有用地手续,东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于2020年12月30日已下发停工通知书,责令该学校立即停工。

2.经现场核查,东平镇合江初中主要噪声来源是早上6点、中午1点50分学生起床时通过校园喇叭播放铃声和音乐,该学校的东面和北面均有村民居住,在学校东北面居民房楼顶对学校喇叭噪声进行监测,昼间噪声值为57,超过了以居住为主的区域昼间标准值。

部分属实1.县教育局已要求东平镇合江初中降低喇叭播放音量,确保喇叭播放时噪音值在55分贝以下。

2.博白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5月8日已对东平镇合江初中违法占用土地(旱地)建设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正在调查取证当中。

3.由东平镇乡村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对合江初中建设行为跟踪监督,督促其完善各项手续。各职能部门要合法合规,协助东平镇合江初中办理或完善公益性(学校建设)用地等相关手续,促进博白的教育事业发展。

4.由东平镇合江初中和绿荣村委对周边群众进行走访,了解群众心声,了解学校周边情况,解决群众反映诉求,搞好群众关系。

5.由县督查组负责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督办。

阶段性办结20X2GX202105050041陆川县旺茂镇大康村、容县罗江镇大石村乡村路边有多座土砖瓦窑,生产时排放大量废气,浓烟滚滚,严重污染环境。陆川县大气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一)“陆川县旺茂镇大康村乡村路边有多座土砖瓦窑,生产时排放大量废气,浓烟滚滚,严重污染环境。”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土砖瓦窑实为博白县功康砖瓦厂。该青砖厂生产工艺为:原料(黏土)+打料+压砖(瓦)切砖(瓦)+晾干+烧制+成品[青砖(瓦)],采取简单机械加工和传统工艺(土窑烧制),没有环评审批手续及排污许可证,未配套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土窑产生的烟气直接排放。该厂使用柴草作燃料,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是燃烧柴草产生的烟气,采用水浸式排放,未配套相关环保治理设施,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二)群众举报的“容县罗江镇大石村乡村路边有多座土砖瓦窑,生产时排放大量废气,浓烟滚滚,严重污染环境”情况基本属实。与(22-111批次,受理编号X2GX202105010049)为同一事重复投诉问题。经工作组现场调查,该地段4座土砖窑均是采用传统工艺制作青砖、青瓦,生产工艺为:取土—制作砖坯—入窑焙烧—封窑(还原反应)—成品,其焙烧所用土窑为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属于轮窑淘汰类产能,没有获得过墙改节能技术改造。所用燃料主要为木柴,主要污染源及污染物是燃烧排放的气体,并采用水浸式排放,大部分砖窑虽距离周边学校及居民区较远,但仍产生一定影响。上述土砖窑均无证照和环保审批手续,存在违法使用林地问题。2018年至2021年期间,容县林业、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均对上述土砖窑违法使用土地问题进行了处罚。立案处罚后,该4座青砖厂已全部关停。今年初住建等职能部门巡查时发现个别青砖厂存在偷产现象,也当即下发了责令停业关闭通知书。

基本属实(一)博白县责令博白县功康砖瓦厂停产整治,要求该厂及时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引进新生产工艺及设备,取得环保等相关行政审批手续后,方能投产。旺茂镇政府、博白生态环境局、博白县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局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对博白县功康砖瓦厂进行跟踪指导,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容县派出由县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组会同罗江镇政府党政主要领导,现场办公,约谈了相关业主,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签订停产拆除承诺书,责令业主于5月6日前自行拆除土砖窑。目前,4个土砖窑已全部完成拆除。

(三)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推进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的工作宣传力度,加强土砖窑问题巡查整治工作,引导使用新生产工艺及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完善环保等行政审批手续。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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