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包腻子粉引发的人身损害纠纷 旺茂司法所干警出手调解

玉林日报 2021-02-05 06:19 大字

本报博白讯 博白县的建筑工朱某肖帮他人装修房屋,不想在拉腻子粉上楼过程中,因另一方的工人没有固定好吊机,造成朱某肖坠楼摔伤并引发纠纷。近日,博白县司法局旺茂司法所成功化解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为朱某肖追讨到医疗费用共计人民币6900元。

2020年12月,旺茂镇村民覃某宏请建筑工朱某肖来帮忙装修房子。因拉材料的车子停放在隔壁同样建房的覃某林家,包工头刘某雇佣的工人顺便叫朱某肖帮忙拉斗车里的几包腻子粉上楼。没想到,工人因不知道吊机已被卸载未固定,未告知朱某肖,他就进行操作,结果导致朱某肖从三楼摔下,并造成胸前肋部骨折。

朱某肖住院治疗用去了医药费8370元,覃某宏承诺给4000元,刘某承诺给1000元,余下3370元需要朱某肖自付。这让朱某肖心里很不舒服,毕竟,自己是帮他人干活的,受伤了还要自己出钱治疗,实在是说不过去。于是他找到覃某宏、覃某林、刘某等人,希望他们一起解决医疗费用。但覃某林觉得这事与他无关,朱某肖没有理由向他追讨。朱某肖索要未果,便请求旺茂镇调委会调解。

旺茂镇调委会了解情况后,召集覃某宏、覃某林、刘某等几方人员到旺茂司法所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各人各说各的理由,谁都不愿意主动承担朱某肖支付的那部分医药费用。对此,司法所所长对几方人员进行法律讲解,并以案说法,以案说理,最终让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覃某宏共支付人民币4000元,刘某支付人民币2100元,覃某林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人民币800元,余下的医疗费由朱某肖自负(朱某肖承认自己也有过错,仅要求赔偿医疗费)。双方调解成功,顺利结案。(谢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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