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欲熏心昧良心 熊玉海收购 病死猪加工销售 获刑11个月
图为庭审现场。
本报讯(记者 罗军 通讯员 方晓 林小雨)9月12日,博白县马头岭社区内,社区居民100多人坐满了旁听席。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将庭审搬到了这里,公开开庭审理熊玉海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上诉一案。
2018年7月至9月间,熊玉海伙同他人在福绵区某村私设屠宰点,收购郑某广等人贩来的病死猪,进行屠宰、分解并销售他人。案发后,公安民警在上述屠宰点当场扣押病死猪骨头31包、猪肉25包。随后,一审法院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判处熊玉海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熊玉海不服判决,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本次庭审中,审判长按照审判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最后当庭宣判,驳回熊玉海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庭审结束后,工作人员向旁听群众分发涉食品药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宣传单,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还专门给大家上了一堂法治课。
食品、药品安全是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近年来,病死猪肉案、假药案等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彰显玉林市人民法院打击食品药品领域犯罪的决心,号召人民群众积极主动举报涉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社区,此举受到各方的赞扬。
新闻推荐
庭审现场9月12日,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将庭审搬到了博白县马头岭社区内,公开开庭审理了熊某海犯生产、销售不...
博白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博白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