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庭审进校园 以案说法鸣警钟
“传被告人黄某琨到庭……”当天上午9时,该案主办法官——博白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谭泉清敲响法槌,庭审正式开始。当身着警服的法警将犯罪嫌疑人带到庭审时,严肃威严的气氛瞬间蔓延整个法庭。
被告人黄某琨是个刚30出头的青年男子,吸毒成瘾并于2017年2月间涉嫌3次向他人贩卖毒品,共得款90元,后在吸食毒品的过程中被博白县公安局抓获。庭审中,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书证和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被告人当庭表示自愿认罪,对证据不持异议。谭泉清副院长一丝不苟,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审理,张弛有序地掌控着庭审。法庭经审理后查明,被告人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多次向多人贩卖毒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有坦白和自愿认罪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综合本案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官当庭判决被告人黄某琨犯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庭审结束后,谭副院长结合该案例与在场学生进行了互动,以“得款90元换来三年二个月的刑期,法官是不是判得太重了”为问题切入点,向在场的学生讲解毒品犯罪的相关法律知识,告诫师生们树立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认清毒品的危害,远离毒品;同时倡议大家争做禁毒宣传员,把禁毒知识宣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随后,旁听的学生观看了法院精心制作的禁毒知识教育图片展板。展板通过直观的图片和详尽的文字,让人仿佛亲身经历着一个个鲜活的事例,亲身体验到毒品的危害,让人触目惊心。
“通过真实、生动的庭审展现法律的威严,使抽象的法律知识变得直观、生动、易懂,让学生们对毒品犯罪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同时对培养学生乐观的学习态度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这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对学生来说效果更明显、更突出,希望法院以后能够多多举办类似的法治宣传活动。”绿珠初中副校长冯煜进由衷说道。
近年来,博白县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以多种形式加大禁毒法制宣传力度,借助法院官网、内网、微博、微信的“两网两微”平台,大范围、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涉毒危害,提高全社会拒毒、防毒的意识,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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