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超3000元可判刑 10种情形可重罚
今年8月,山东女孩被诈骗电话骗光学费猝死,电信网络诈骗随之被推到浪尖。此前因无明确法规,利用电信网络诈骗的不法分子常钻法律漏洞逃避惩罚,月日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量刑定法,给电信诈骗戴上了紧箍咒。
诈骗元即可判刑 超万或判无期徒刑
玉林小伙小江今年9月开了间网店销售电子产品,因店铺信誉不够,顾客寥寥无几。一次偶然,他认识一名自称能代刷信誉的桂林男子,男子几次忽悠,小江陆续向对方转出余元后发觉上当……在日常碰到的电信诈骗事件中,常有因涉案数额不够大、追责成本太高等原因,像小江这样选择自吞苦果的受害人不在少数,犯罪分子也得以逃避惩罚。新下发的《意见》规定,只要涉案价值达到元,即可判刑。
《意见》明确规定,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元以上、3万元以上、万元以上的,分别认定为刑法第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换言之,利用电信网络手段实施诈骗,诈骗数额价值达元以上,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3万元以上,可判处3-年;万元以上,可判处年以上或无期徒刑。
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副主任解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根据我国《刑法》第条规定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现《意见》明确将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元以上认定为刑法第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小江遇到的情况,如嫌疑人诈骗金额未达到元,或不具有《意见》所规定的难以查找但仍应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的情形,不构成犯罪的,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条的规定处罚,即处5日-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日-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元以下罚款。
种情形可从重处罚
博白县陈大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她女婿,在外地发生了交通事故急需用钱,让她将银行卡交给“堂弟”。陈大姐惊慌失措,匆忙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陌生男子,后发觉上当。警方将5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经审讯,5名犯罪嫌疑人共实施诈骗起,涉案金额达多万元,犯罪头目吕某还曾因诈骗行为,坐过牢。
梁军所梁承勇律师认为,若吕某之前因电信网络诈骗获过刑,那么,他的行为符合《意见》规定的种情形中“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可被从重处罚。在以往对电信诈骗案的量刑中,大多根据诈骗金额、案件性质等综合因素考量。如今,量刑将再因一些情节作出调整,《意见》明确种情形可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两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电话诈骗人次可定罪 关联犯罪以共犯论处
因电信网络诈骗本身跨地域、隐蔽的特点,加之一些受害人被诈骗后没有选择报警求助等原因,产生实际诈骗数额难查证的现象,那么对难以查证数额的诈骗行为该如何处理?又该怎样判刑?
广西桂金剑律师事务所曾小明律师解答,对此《意见》也早有预见,规定当嫌疑人发送诈骗信息条、拨打诈骗电话人次以上,或是发布的诈骗信息页面被浏览量累计次以上的,可处3-年刑罚;数量达到倍以上的,可处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另外,梁律师还提出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意见》的约束范围有所延伸。根据以往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看,诈骗往往是团伙作案,并各自有明确分工,针对这一特点,《意见》对帮助犯罪的关联嫌疑人有所规定,有负责招募团伙成员的、制作诈骗“剧本”的、为诈骗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提供“木马”等恶意程序的、提供资金场所帮助的、帮助转移诈骗所得收益等多种协助行为,若事先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记者 欧雅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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